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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共青团兴海县委开展常规巡察
情况的报告
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8日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17日至11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县委开展了常规巡察。我们按照巡察工作方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总体要求,以“五个聚焦”为切入点,着力发现团县委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共青团兴海县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州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丰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载体,开展主体活动,有效带动广大青少年在脱贫攻坚、民族团结、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战略中争当先锋,并开展“青年倡廉”廉政文化进校园、模拟法庭等主题宣教活动,开创了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形势。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思想建设抓落实不够。

  1.思想建设不扎实。党支部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抓党员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不够系统,学习内容不够深刻。个别干部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学习缺乏主动性。党员主动学习积极性不高,党支部集中学习次数不多、内容不新,如: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不统一,学习内容陈旧,学习形式单一,仅仅把相关学习文件或资料照抄一遍,反映不出是否做到了安排部署、相关要求、学习收获,存在应付检查现象。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乏力。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务虚软任务,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工作。如:2016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专项安排部署,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不细,空、虚,研判内容与团县委主体责任内容落差大。2016、2017两年主要负责人未做意识形态专项辅导报告。二是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要求贯彻不彻底。作为主管青少年思想建设的部门,在青少年思想建设做得不够,三年内未对青少年思想建设领域做分析研判。对各乡镇团委传导压力不够。2016年、2018年对基层团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未开展指导、督查。

  3.执行党建专题研究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及组织生活会制度等方面不严不实。党支部党建资料缺失严重、留痕不多,执行“三会一课”不严不实,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把关不严。如:党支部会议记录多处存在补记造假痕迹,在与支部党员谈话中,发现大多数党员不清楚、不了解“三会一课”制度;党课只能以简报形式体现,缺少党课纪实;部分党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未按照县委统一格式撰写,对照检查不够深刻;团县委才行仁增同志个人发展党员相关材料缺失。

  (二)作风和纪律建设不严格

  1.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引导、服务乡镇(村)团组织开展活动意识不强,村一级开展公益活动少,基层志愿活动、青年座谈等团建工作开展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狠抓落实不够,没有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进行有针对性地作出安排,没有执行“每季度向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主要领导述责述纪述廉报告中没有体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内容。近三年会议记录中,虽有安排部署记载,但内容属于抄袭造假,应付考核检查,没有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

  2.文件资料网上下载抄袭、应付造假等形式主义整治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不重视,照抄照搬,应付造假。《团县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与《团县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内容基本雷同。主要领导党课课件从网上下载。如2016年廉政党课内容中“增强自律意识”一段出现“作为审计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掌有一定审计监督权力”、“广大审计干部要牢记身份,注重形象、俯首干事”等内容。学习体会、警示教育观后感从网上下载。如: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内容出现“坚持把国税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等内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近三年会议记录没有记载一件重大事项、资金使用集体研究记录。制度建设滞后。《团县委政治学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网上下载应付检查。

  3.执行相关财经纪律不严格。①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758.13元。2017年7月31日第7号、8号、2017年12月29日第20号、2018年2月28日第4号记账凭证中违规报销差旅费758.13元。②违反规定挪用专项经费2607元用于交纳单位残疾人保障金。2017年7月31日第9号记账凭证中用创建经费2607元交纳单位残疾人保障金。③编造总账科目,不按记账凭证记账,账证不符。2017年1月30日第1号、2017年2月28日第2、3号记账凭证中不使用法定总账科目,随意编造;不按记账凭证记账,账证不符。

  二、几点要求

  (一)强化政治建设,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团县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重要精神,把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开展“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的意见》和州委《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方案》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为筑牢基层战斗堡垒的重要抓手。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部署,带头学习提高,带头督促指导,履好职、尽好责,真正做出表率、树立标杆。

  (二) 加强思想建设,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把共青团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把改革创新落在实处,创新工作方法,适应社会生活新变化和青年群众新需求。创新宣传方式。坚持传播正能量,传播党的优良传统,形成正面、积极向上的主流价值观。以青少年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新技术进行信息的传递,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青少年身边去,借助志愿活动、青年座谈等契机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掌握舆论阵地和主动权。要重视树典型立榜样,不断挖掘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以先进标杆感染人,以优秀事迹引领人,在青年群众中激发拼搏向上的正能量,增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接纳度和参与性。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面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思想上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安排部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主责主业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同时要高度重视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务必做到资料规范,档案齐全。

  (四)强化政治担当,完成巡察问题整改。自觉对标中央、省州县委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剖析存在问题根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责任内容细化为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制度,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规范会计核算,规范使用会计科目,规范填制出差审批单、派车单,规范报销差旅费。加强《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各项财经法律法规等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开展财务工作。

   
中共兴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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