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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起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报
来源:班玛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0日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为切实维护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和处分决定执行部门责任担当和工作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现将班玛县纪委监委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起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通报如下:

  2022年12月7日,班玛县教育局教师措某因犯危险驾驶罪经中共班玛县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班玛县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该处分决定同时送达县教育局人事科、财务室。2023年1月,县教育局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技等级晋升工作中,仍给措某填写《事业工作人员专技等级变动个人表》《事业工作人员每年一次晋级个人表》,并经单位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通过,正常晋升措某的薪级。措某正常晋升薪级的行为违反《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增加薪级工资”之规定。2023年5月,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后,县人社局及时追回了措某因违规晋升薪级多发的500元薪资,并纠正违规晋升薪级问题。

  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等现象从表面上看是因为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工作不认真、“老好人”思想作祟,实则是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担当欠缺的表现,会严重损害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会导致“破窗效应”,助长个别党员干部破纪破法的侥幸心理,影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成效。

  全县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不能敷衍了事、故意拖延,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违规晋升受处分人工资级别档次、违规晋职、晋级等问题发生的,要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中共班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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