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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囊谦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3日 | |||||
近期,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县绝大部分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履职不到位。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现就香达镇核酸采样中发现的履职不力问题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1.县委对分管卫生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县纪委监委对以下6名因履职尽责不到位、沟通协调不畅的干部予以约谈提醒: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香达镇大象广场核酸采样点负责人; 县交通局局长、香达镇寄宿制学校核酸采样点负责人; 县文体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第一完全小学核酸采样点负责人; 县司法局局长、第一民族中学核酸采样点负责人; 县财政局副局长、文化广场核酸采样点负责人; 县司法局干部、高原小区核酸采样点临时负责人; 3.县纪委监委对以下2名因履职不力的社区负责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香达镇塘萨涌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闹吾拉泽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以上问题,暴露出全县个别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思想重视不够,在疫情防控的紧要时期,缺乏责任意识,疏于防范管理,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在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上不够坚决有力,仍然无视短板,履职不严不实,没有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目前全县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各单位、各行业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执纪,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中共囊谦县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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