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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9日 | |||||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州驻贵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党总支部 、党支部: 2018年11月21日,县纪委监委收到中央巡视组、海南州纪委监委转交的“关于反映河西镇才堂村党支部书记相关问题”的问题线索,经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从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抽调11人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14年,才堂村党支部书记马忠明违规套取“两房”项目资金3.4万元,用于修建本村清真寺的浴室;2017年10月,将才堂村旧学校租赁费2万元挪用支付才堂砖厂管理人员工资;2014年,在实施农村牧区专项帮扶项目中,才堂村未按照《河西镇才堂村财政帮扶资金的使用方案》的要求使用帮扶资金,将50万元帮扶资金违规使用投入到才堂砖厂,未做到专款专用。2014年,贵德县扶贫开发局在实施才堂村整村推进项目过程中,对才堂村委会上报的才堂砖厂相关资料未严格审查、在未及时掌握了解砖厂亏损停产情况下,向青海省扶贫开发局上报了才堂村2014年入股的才堂砖厂整村推进项目,致使49.4万元整村推进项目款投入到才堂砖厂后,未发挥应有的效益。 为严明纪律,按照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中共贵德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河西镇才堂村党支部书记马忠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时任贵德县河西镇副镇长(现任拉西瓦镇人大主席)杨敏、扶贫开发局副主任科员马德良(2015年3月已退休)两名同志诫勉;贵德县扶贫开发局、河西镇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管和监督单位,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力,扶贫项目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及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州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政治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各级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项目实施、资金发放过程的跟踪监督,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引领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脱贫攻坚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中共贵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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