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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0日 | |||||
3月10日,大柴旦纪检监察机关召开2023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和工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通报近年来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23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州和工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增强凝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助推创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跃上新水平。 会议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关键之年,要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持续深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重要指示,守正创新、担当作为。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十个一”示范点创建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争创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形成强大合力,构建共创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二要对标对表,补齐短板。要严格按照工委关于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进位、积极参与,紧起来、实起来,做到责任全覆盖,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创建工作;要紧扣创建工作指标,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补齐工作短板,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有力有序提升创建工作成效。三要明确责任、勇于担当。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是全社会公民的共同责任,必须要面向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动员各族群众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才有实效,党员领导干部更要走在前,作模范,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四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以此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启动大会为契机,结合今年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带头深入田间地头、牧场边缘,充分发挥好“宣讲员”作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常态化创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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