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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在当下,“警”在长远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7月31日
  
  在深入开展格尔木市廉洁文化宣传系列活动中,格尔木市纪委监委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对廉洁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挖廉洁文化资源,多措并举宣传廉洁文化,形成浓厚氛围。同时,把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作为开展廉洁文化宣传的重要环节。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一堂课”,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规范处分宣布程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做到“应宣尽宣”;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宣布范围,不随意扩大或缩小宣布范围;宣布时向受处分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询问其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并请其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写意见。同时,事先了解受处分人最新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身体状况,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沟通确定处分决定宣布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人员、安全保障等事宜,过程中注重规范参与人员的着装、举止,彰显宣布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保证处分决定宣布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实现处分效果,体现执纪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处分决定宣布既是落实对违纪违法当事人纪律处分的重要环节,也是进行廉政教育的良机。为达到“变纸为镜”,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目的,在处分决定宣布过程中,通过案件审理室分管领导结合案件事实宣读处分决定;受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纪法政策教育及心理疏导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审慎对待权力,正确使用权力,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摒弃“看客”心态,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违纪者”知耻知止,让“擦边者”收敛收手,真正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面镜”,实现“处分教育一个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效果。

  注重正向激励引导。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把人文关怀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全过程,唤醒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引导受处分人树立担当干事的信心,向其所在单位同志传递客观公正看待受处分同志的导向;坚持将宣布处分决定和班子成员集体受教育结合起来,使班子成员树立自觉立德修身,自觉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以上率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做好纪律处分“一次性告知”工作,将《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和处分决定一并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以清单的方式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党委(党组)、单位在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坚持做好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态度,正确对待所受处分,化解心结,变压力为动力,重整行装再出发。

  “有人认为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是小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出现渎职贪污才是大问题,这种思想是不对的,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地作出表率,以模范行为影响人、带动人,还要守土尽责,守土有方,为自己的决策和行为负责,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同时也要认识到处分不是最终目的,教育才是本真。”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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