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审查调查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关闭
关于给予多杰才旦政务撤职处分的决定
来源:河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多杰才旦,男,蒙古族,1975年6月生,青海省河南县人,在职大学文化程度,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9月任河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2014年9月任河南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2016年6月任河南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县城市管理局局长,2017年12月任河南县水利局局长,2019年3月任河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2019年11月任河南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20年7月任河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经调查,多杰才旦存在以下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的问题。

  一、违反党的纪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经查,2018年7月底,承建河南县宁木特镇周龙村和柯生乡柯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负责人切关加,为了拉近与多杰才旦之间的关系,在河南县某餐厅内送予多杰才旦1.5万元;同年8月,多杰才旦在其岳父住院期间,收受河南县延曲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承建人郎建兴所送礼金0.5万元;同年9月,多杰才旦在办理其岳父丧事期间,在河南县家中收受河南县北山排洪渠四标段项目承建人李光恒礼金1万元;同年12月,河南县赛尔龙乡饮水工程项目承建负责人李华,为拉近与多杰才旦之间的关系,在西宁市海湖新区“普通酒店”楼下送予多杰才旦1万元;2019年春节前,多杰才旦在西宁家中收受河南县赛尔龙乡饮水工程项目承建人李华所送五粮液酒1箱(价值0.45万元);同年11月,多杰才旦赴南京市学习期间收受河南县赛尔龙乡尖克村饮水工程项目承建人桑杰尖措微信转款0.5万元;2019年春节,多杰才旦及其家人12人前往甘肃省夏河县过年,河南县巩固提升饮水工程项目承建人石胜军为其预订宾馆并支付1.4万元住宿费用。以上共计6.35万元。

  二、涉嫌职务犯罪

  涉嫌滥用职权罪

  经查,2014年 9月,卓玛措向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多杰才旦打招呼,要求县国土资源局为青海蒙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蒙盛公司”)投资建设的河南县文化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尽快办理土地使用证,用于银行抵押贷款。多杰才旦在明知省政府未下达《关于河南县2014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且未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安排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斗格加违规为蒙盛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9月27日,多杰才旦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同时免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10月14日,斗格加按照多杰才旦之前的安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蒙盛公司办理了土地面积为2518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证,确定出让价为每平方米56元,合计为141.0472万元。蒙盛公司至今未上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1.0472万元。

  多杰才旦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观念淡薄,败坏了共产党员的形象。违规收受服务管理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和安排的住宿消费,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超越职责权限,擅自安排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他人办理土地使用证,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罪。本应给予其政务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鉴于多杰才旦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审查调查中也未发现其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诚恳,有从轻减轻情节和有教育挽救的可能,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经研究并报11月24日县委十四届第86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多杰才旦政务撤职处分(四级调研员降为一级科员),其涉嫌犯罪问题不再移送司法机关。

  本决定自2020年11月24日起生效,处分期至2022年11月24日。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委申请复审。

   
河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
相关链接
  专项行动出成效 督导检查促提升
  关于给予多杰才旦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督导检查促提升 听查看问全覆盖
  河南县召开第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