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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日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日 | |||||
为进一步扛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纪国法,严惩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形成强力震慑。现将原达日县建设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东保,原特合土乡党委副书记赵永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原建设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东保,在任职期间:违反政治纪律,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违反组织纪律,工作中独断专行,不请示不汇报,规避“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擅自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群众钱款;违反群众纪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该向群众发放的专项补偿资金不发放,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甚至许以利益掩盖其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达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达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东保开除党籍处分;由达日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达日县特合土乡党委副书记赵永东,在建设乡任组织员期间:违反政治纪律,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违反组织纪律,规避“三重一大”制度,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汇报;违反廉洁纪律,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群众钱款;违反群众纪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达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达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永东开除党籍处分;由达日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务必要高度警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代价不能白付,覆辙不应重蹈。本案即是镜鉴,又是启示,更是教育和震慑。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讨论、对照和自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县纪委监委将聚焦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高压、长震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中共达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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