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近日,州委3个巡察组先后完成对州公安局党委、州应急管理局党组、泽库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等10个单位的巡察进驻工作。巡察组进驻后,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高质量完成好此次巡察工作,是州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任务。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及十三届州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要切实做好保障,全力支持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要认真贯彻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的规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接受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中体现对党忠诚,要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切实在巡察组的帮助下,推动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认真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巡察组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监督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深度和精准度,使巡察正真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确保本轮巡察取得实效。
本轮巡察对州委政法委、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应急管理局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一市三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开展提级巡察。州委各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联系邮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