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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囊谦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4日 | |||||
为持续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法意识,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10月11日,囊谦县召开酒驾醉驾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县委书记石大存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世贺同志主持,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各常委、监委各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观看了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通报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副局长永才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处理结果,以案说法、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参会党员干部深受触动和教育。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目前全省正在开展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整治,省委下发了全省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州委下发了禁酒控酒的通知,县上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即使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归根结底就是不把党纪国法和上级要求放在眼里。要清醒认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切实增强纪法观念、规矩意识和敬畏意识,时刻紧绷纪律之弦,知敬畏、存戒惧,筑牢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根基。 会议要求,要狠抓作风整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力度。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要严守“八小时”之外的生活纪律,严格落实省委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和州委下发的禁酒控酒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警示教育抓在日常、融入日常,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 会议强调,要加大整治力度,以严查严处杜绝酒驾醉驾陋习。公安交警部门要经常开展夜查行动,认真比对涉嫌酒驾醉驾身份信息,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果断处置、坚决打击,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查处酒驾醉驾问题隐瞒不报、说情抹案、包庇袒护、执法不严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责,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要坚持“一案双查”,即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又循线深挖酒驾醉驾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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