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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监督效能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同仁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7日)
王 岩 海
来源:同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7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同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州纪委五次和十四届县委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县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并审议县纪委工作报告。刚才州委常委、县委书记蒋树成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纪委监委在省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基层建设年活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一)积极主动作为,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新台阶,主动向县委及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推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主抓、纪委协助”的格局。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经常性强调推动各专项工作,随时就工作中的症结问题进行点题,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审查调查事宜16次。从县委层面对监督执纪、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扫黑除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亲自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剖析问题根源,亲自在任前廉政谈话会上提希望要求,为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脉定向,为纪检监察机关撑腰打气,有效推动了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同时,州纪委监委对我委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在对县乡纪检干部进行“以案代训”的基础上,各相关科室经常性对口指导我委业务工作,并解决办案经费。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我县受理的案件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手把手教思路、教方式,有效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

  (二)建立健全机制,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断强化监督成效,开展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规范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通过制度约束,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依纪依规办事的自觉性,以规矩促规范。对前六轮县委巡察情况和2018年以来81份审计报告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下发《关于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关于对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督促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共性问题整改工作,修改完善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持续解决顽疾固症。不断释放持续从严的信号,制定印发通报材料15份,召开2次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1次教育系统党风廉洁警示教育大会。组织重点岗位人员190人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邀请40名家属同步开展亲属助廉活动,分层次开展党纪党规知识闭卷测试,实打实通报测试成绩,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定《同仁县廉政谈话制度》,下发《关于在目标考核中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等,在节假日、维稳敏感期等重要节点通过警示标语、廉政短信、微信进行廉洁提示20余次,开展督导和抽查5次,下发通报4期,对21个县直单位和乡镇进行了通报,先后对3起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纠正,督促相关部门解聘2人,给予纪律处分1人。对两名公安干警取消警籍,调离岗位。

  (三)完善体制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建立三个办案协作区,选定12个村作为县纪委联系点,统筹县乡纪委、派驻、巡察力量以及村社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督查和日常检查工作,贯通从县到村的监督执纪链条,持续构建上下联动的合力监督格局。州纪委和县委积极协调解决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职数,完成派驻工作。设立县直单位纪检员、乡镇监察专员和监察员、行政村和社区监察联络员。落实县委巡察办领导职数,建立巡察组长库及巡察人员库。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责任清单》《县直机关单位纪检员职责清单》《乡镇监察员职责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通过织密监督网,规范监督行为,实现监督全覆盖。投资200余万元建成标准化谈话室、改善办公设施设备等,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的工作保障。

  (四)强化审查调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挺纪在前,2019年,共受理有效信访举报36件,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43人次,不断提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坚持纪法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通过适当扩大查核面、适时询问重点人、适时通报公开查核结果等方式,将审查调查过程转化为政策法规宣讲过程、转化为干部和群众情绪宣泄疏导过程、转化为矛盾隐患排查化解过程,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有效化解部分村内部长期积累的矛盾。会同政法机关及时查处一起诬告村干部案件,及时对不实举报进行澄清,不断提高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坚持完善审查调查工作机制,推进信访举报信息平台建设,推行信访、案管一体办理,函询、谈话结果集体评估,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强化办案安全工作等,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能力。

  (五)开展专项治理,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工作,以小切口入手,推动重大工作任务的落实。扎实开展惠农惠民补助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走访入户抽查454户,约谈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72人,45项惠农惠民补助补贴政策资金已归集于1家银行1张社会保障卡中,并同步实现了资金到户信息到户,有效减轻了群众在各银行间的奔波劳累之苦,也为惠农惠民政策资金加了一把安全锁。对参与赌博的3名干部予以组织处理。严肃查处了隆务镇加查么村涉恶案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5人,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将加查么村党支部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县委常委带头开展实地调研,形成10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研报告,推动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查,对标对表改。县级领导带队开展督导20次,形成督导通报20期。立案查处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5人。针对群众反映的城镇公共保障性住房乱象、商铺分配不公、办理房产手续难等问题,以专项治理、政策宣传、沟通协调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防止“小矛盾”演化成“大热点”。

  (六)细化工作任务,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和机关规范化建设活动,修订完善纪委监委工作制度,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程序,健全以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落实县纪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实行班子成员周报告制度,优化班子运行程序。及时召开常委会议,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判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工作落实情况。将省州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细化为近60项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教育管理,大力选调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州县纪委跟班学习和“以案代训”。安排参加省内外业务培训,有力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规范保密管理工作,制定《纪委监委保密工作负面清单21条》,有效杜绝失泄密事件。强化内部监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队伍中苗头性问题及时提点纠正,对个别违反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心缺失的干部责令作出检查。

  过去的一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得益于县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委、省州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共同努力,得益于全县各族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得益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不懈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表示诚挚的谢意,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与党中央、省州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日常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二是派驻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三是审查调查成果的运用还需进一步提升,办案实践多,总结经验少,在抓实以案促改上还需努力,审查调查工作的警示效果和社会效果还没有得到很好体现。四是积极协助党委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力度还不够。组织协调党委反腐败工作上,牵头抓总的作用还没有很好地发挥,反腐败整体合力的形成不够有力。五是村级监督还存在短板,特别是对村集体资金、资源类管理使用以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监督不够有力。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同仁奋力推进“一优两高”重要部署,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更加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以及县情实际,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按照省纪委监委“1234”工作布局,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深化政治巡察和巡视巡察整改,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学懂弄通深化学用结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不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在抓好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积极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深化学用结合,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要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做,自觉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始终坚持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坚持在县委和州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两为主两报告”要求。二是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分析研判全县政治生态,针对在维护党章党纪党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调整优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落实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的问题。四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与专项考核制度相配套,健全以党委为主推动责任落实的考核机制。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是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统筹调度、整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实施好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县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建立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考核办法,制定监督清单,严格规范派驻监督工作。三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在查弱项、补短板、强基础上狠下功夫。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的工作联系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合力量强化基层监督执纪,推动“三转”工作在乡镇落实到位。

  (二)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执行落实有力。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监督指导,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谈话函询情况说明报备要求,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贯彻落实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制度,细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得违反的具体事项,特别是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抵制双重信仰方面,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四是对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提高政治画像精准度。高度负责地做好廉洁意见回复工作,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抓实做细日常监督。一是坚持抓“常”抓“长”,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继续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委若干规定措施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年节假期、重要节点、重大庆典和“四风”隐性变异问题,用好监督举报平台,完善查纠“四风”协作机制,发挥审计、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和巡察优势,强化提醒+抽查+通报+督办的措施,持续释放严的信号。二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一严到底的定力,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加强对监察对象分类归口统计和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数据明。在强化对12个村级联系点的监测和监督指导的基础上,从行业部门中有重点的建立日常监督检测点,以下看上、以点带面检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在进行通报的同时形成问题清单,交由党委(党组)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党委(党组)落实落细主体责任。

  突出重点靶向监督。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违规插手、优亲厚友、权钱交易等问题。二是加强对交通领域的监督,发现和查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规避监督,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三是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发现和查处项目建设,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等方面弄虚作假套取、侵占专项资金以及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问题。四是加大对统计造假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与统计部门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移交和办案协作机制,协同统计部门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

  (三)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成果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突出办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败坏党的纪律规矩的腐败问题首先查处,坚决查处“两面人”“两面派”。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受到同样的惩处。二是在继续保持严的氛围基础上,实践运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诬告陷害举报的要严肃处置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扎实开展问题线索前期摸排工作和研判处置工作,把初核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提高成案率。深化片区交叉办案、县乡联合办案、提级办案等措施,增强查实突破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中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教育感召感化工作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真诚认错悔错改错。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依规依纪依法提高办案质量。四是强化办案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走读式”谈话五十个负面问题清单,强化“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使用好新建成的标准化谈话室,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办案安全。

  继续强化以案促改。一是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件,分析发案原因,找准监督管理和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缺陷,研究制定针对发案地区和单位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和措施要求,推动以案促改。二是根据《关于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办法(试行)》,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精准分析研判,精准把握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发案地区和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问题整改和机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后半篇文章”的作用。三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实施问责的程序性办法,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问责的职责,着力转变纪检监察机关包办代替的思想认识。四是坚持纪法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深化拓展审查调查工作中调处化解部分村部分单位内部长期积累矛盾的经验,将审查调查过程转化为政策法规宣讲过程、转化为村干部和村民情绪宣泄疏导过程、转化为村内矛盾隐患排查化解过程。

  持续筑牢思想堤坝。一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树牢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修身齐家、公私分明、洁身自好的党性修养。二是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已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党内通报、媒体曝光、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活动,将任前廉政谈话与警示教育、亲属助廉活动以及“一报两刊”学习等有机结合,打好组合拳,同时注重发挥宣布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筑牢思想堤坝。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用好媒体融合,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国法和重大举措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三不”一体推进的舆论氛围。

  (四)坚持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深化专项治理

  持续深化脱贫攻坚专项治理。一是加大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落实长期不到位、整改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二是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三年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督促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天津援建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到位,资金使用安全。四是继续抓好县委书记领办重点问题线索的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着力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治理。一是聚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方面,继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推动形成一批整改、整治工作成果。同时,筛选重要信访举报,加大督办自办力度,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二是强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建设的指导,将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列入村级干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培训的范畴同步进行,切实提高村级监督能力。三是建立村干部相关事项年度报备制度和重要村务登记报备制度,由乡镇纪委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报备档案,报备情况及时予以公示。四是广泛宣传动员,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以群众监督推进公权力治理,维护和发展好群众利益。

  深化扫黑除恶和生态环保专项治理。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一十百”专项行动,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巩固和扩大“打伞破网”攻坚成果。二是深入抓好中央、省州环保督察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严肃查处整改责任不落实、政策规定执行不力、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损害责任追究沟通协作机制,主动掌握发现生态环保问题,及时核查处置问题线索,从严执纪问责。

  (五)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统筹谋划好巡察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十四届县委任期全覆盖的规划安排,年内组织开展好三轮常规巡察,完成15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在突出政治巡察的同时,着重向扶贫、扫黑除恶、民生、环保等重点领域倾斜,坚持巡察一竿子插到底,近距离精准发现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着力发现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

  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突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继续推行被巡察单位分管县级领导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共性问题源头治理等做法,督促各分管县级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严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抓住典型、通报曝光,对拒不整改、整改后出现严重反弹的,坚决追责问责。

  强化巡察机制建设。加强巡察机构硬件建设,选优配强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人选,合理调配巡察组力量,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推动工作力量交叉配合、业务优势相互支撑,把巡察作为培养历练干部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和成果运用,推动巡察监督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州委巡察办的沟通联系,对标中央和省州委巡视巡察工作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整改约谈、整改情况报告和抽查监督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坚持提升斗争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把政治过硬放在首位。一是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配齐配强班子队伍,带头讲政治守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着力提升依纪依规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锤炼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着力打造模范政治机关。三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用好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斗争意志、发扬斗争精神。四是加强调查研究,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围绕制约纪检监察工作、影响高质量发展等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实际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思考,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提高破解难题的本领。

  全面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一是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党内问责条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张光盘和配套讲义等为重点内容,通过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学习,并定期开展测试,增强学习效果,提升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干部“出口”和“进口”渠道,注重引进懂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干部,同时加大干部培养力度,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全面开展“实战练兵”,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抽调工作等方式,强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战锻炼等,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

  坚持严管厚爱并重。一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约束,建立健全干部激励关爱机制,树立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注重从干部能力方面入手,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重用到重点岗位上,激励先进、鼓励后进,营造勤勉敬业、踏实干事、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二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青海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加强内部检查监督,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强化制约监督,坚决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等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格内部管理,落实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刀刃向内、绝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处理,持续防治“灯下黑”,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相继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扎实推动责任落实,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确保社会防控全覆盖。要及时处置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密切关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以及地方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有关线索。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防控任务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的要严肃处理、督促整改;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问责;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甚至制造、传播谣言的,要及时查处;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保障资金和物资等问题的从严从快查处。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心态,加强自防自控。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奋发有为,着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平安同仁、和谐同仁、文化同仁、美丽同仁、幸福同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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