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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 | |||||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十三届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州市委全会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重点任务。在今天的第一次大会上,州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省州纪委全会安排部署以及州委关于“格尔木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走在前列、作出示范”的要求,对标站位补短板,旗帜鲜明讲政治。学思践悟,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决做到党委有部署、纪委有行动,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 (二)主动承担起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压力传导中推进责任落实。协助市委制定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和工作清单,项目化、流程化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适时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成功举办了全州党风廉政建设现场观摩会,得到州纪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运用“互联网+”技术,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清单式动态考核,从“常”和“长”两个方面落实责任。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有关省委巡视、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出《督办通知》4份、《提醒函》3份,确保真抓真改真落实。2017年,约谈市级领导3人,约谈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490人次;听取基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三述”2次;发出抄告单48份;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6个基层党委(党组)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对4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一案双查”1件2人。 (三)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具体措施,在专项整治中深化作风建设。建立“四风”问题联动协作查纠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2017年,共开展监督检查5次,印发通报11期,发出问题反馈单221份。查处私设“小金库”、兼职取酬、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典型问题2件5人,清退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1台。集中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专项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259间、7629.53平方米。集中开展违规公款消费高档酒水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责令3人作出书面检查,对4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进行问责。 (四)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监督执纪中体现全面从严。聚焦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情况,紧紧围绕市委“5+5”主体责任,对党中央和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政令畅通。立足格尔木特殊地理位置,持续加强对涉藏涉疆维稳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特殊时期和敏感节点,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期间,对“禁酒令”、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542名拟提任领导干部及拟评先评优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及时反馈审查意见。加强对村社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信访举报快查快结,为村社换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认真履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完成对6个部门、2个工委的巡察以及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52个(其中扶贫领域问题10个),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件。 (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纪律审查上巩固“压倒性”态势。建立健全“网、信、访、话”四位一体的受理机制,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增强纪律审查合力。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挺纪在前,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58人次,占89%;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5人次,占8%;运用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人次,占3%。始终以党的“六项纪律”为尺为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成果。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48件(含重复件37件、业务外16件),其中省州纪委转办66件,需上报结果件12件。共处置问题线索95件,其中谈话函询30件、初步核实39件、予以了结26件。共立案10件,审结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乡科级5人、其他6人)。 (六)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纪律教育建设廉政文化,在潜移默化中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利用市将军楼公园廉政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大力弘扬“两路”精神、新时代柴达木精神、海西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通过举办以廉政为主题的广场文艺演出、开展廉政书法展、送廉政春联、致党员干部家属一封信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廉政文化,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为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和120余名基层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举办了2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辅导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赴省、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崇廉拒腐意识。持续开展以家庭助廉为主题的“六廉”活动,小手拉大手、亲情唤廉洁,以良好的家风带党风、促政风、正民风。 (七)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源头防腐,在制度科技上夯实“不能腐”的基础。在42个村、29个社区、52个基层站所深入推进微权力专项治理,共梳理出村权力清单43项、社区权力清单23项、基层站所权力清单30项。围绕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及重点资金使用等6大类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廉政档案”制度,实现了全程留痕、动态监管、责任可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组织项目建设相关责任人、招投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家库专家、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等重点人员开展集中约谈、廉政宣誓、签订廉政承诺书活动,做到警示在前、教育在前、防范在前。持续推进格尔木市“昆仑之盾”电子监察防腐系统,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通过远程电子评标、线上线下智慧政务服务等科技手段,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风险防控。 (八)不断强化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在中心工作上做到绝不缺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和全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组建5个接访小组,深入各乡镇、村社开展问题线索下访活动,接访的47个问题全部办结。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梳理排查,2017年,共受理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件(贪污挪用6件、截留私分1件、虚报冒领6件),了结10件、立案审查1件,正在核查2件。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教训的通报》精神,组织召开纪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围绕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市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工作协调小组,制定《格尔木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存在的9个方面30个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转办的52件信访件(其中重点关注件7件)的督办检查,对16个单位和部门在全市范围通报,约谈10人,诫勉谈话2人,立案2件,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1人,对庆华矿业公司违规排放尾矿案件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九)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在强化监管上坚持刀刃向内。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修订完善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工作规则,制定《关于贯彻落实“710”工作制度,推进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工作方案》,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派员参加省州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市纪委“昆仑清风”公众微信号转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论述新要求,通过学思践悟,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养和能力。完成市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第二次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控制在13个以内。在市委带领下,扎实推进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监察委员会于2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督导检查不够,压力传导还有差距,一些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和基层微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对各单位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具体措施情况监督执纪不够,“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对“四种形态”实践运用不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对基层纪委指导工作不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对于这些问题,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和实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部署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行动指南,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一形势判断,牢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这一职责定位,坚定政治站位,忠诚履职尽责,为开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作出新贡献。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州市委全会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四个全面”,以“四个转变”扎实推进“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在格尔木落地生根,着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化作风建设,加强纪律建设,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成果,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提升政治站位的新高度 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其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着重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注意发现和查纠“四个意识”不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上级决策部署,执行力差、行动不坚决等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指出的“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谈心谈话等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注重用好谈话函询结果,对受到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求其在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警示教育其他成员,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政治功能。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标尺,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较真碰硬,见人见物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坚持用政治眼光发现和审视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及时发现、处理,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从严查处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搞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立足格尔木实际,加强对涉藏涉疆维稳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坚决纠正一些党员态度暧昧、立场摇摆等问题。 (二)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开启纪检监察的新征程 促进人员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体制改革的全过程,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形成大家庭的归属感和荣誉感,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把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好经验好作风融合起来,不断促进纪检干部同检察机关转隶的干部密切思想沟通和业务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通过“大融合”的方式加强磨合,形成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合力。 加强教育培训。对纪检干部侧重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对转隶干部侧重加强党章党规和执纪业务的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既懂审查调查,又能审查调查,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实现纪法有效衔接。在抓好自身的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省州纪委监委统筹安排的分批集中培训和外出培训,确保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年内轮训一遍。 强化纪法贯通。把对党员监督全覆盖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有机统一起来,着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加强纪律审查的同时,高度重视和深入分析研究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在开展职务犯罪调查的同时,必须考虑涉及的违规违纪问题,使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使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压实责任的新举措 认真履职尽责。准确把握党章规定的“三大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担负起市委“助手”职责,在协助、推动上下功夫,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积极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这个“牛鼻子”,建立健全调研督查、约谈提醒、随机抽查、通报曝光、动态考核、记实抄告等制度措施。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推动责任落实。 强化具体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办法、清单,进一步总结提炼“两个责任”推进落实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细化记实、抄告、约谈、考核、问责等有效措施,并固化为制度,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探索创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党”要求的有效做法,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立足于全面,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一把手”的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把追责问责作为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追责问责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加大巡察力度。认真履行市委巡察办职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把巡察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抓手,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突出政治巡察,转变巡察方式,通过“机动式、点穴式”巡察,着重发现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彻底、党的领导不坚强、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的组织不健全,作用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着力深化作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新生态 深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具体措施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继续实行联动协作查纠“四风”问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财政、公安、税务等部门的职能优势,针对执行内控制度不严格、滥发津补贴、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用车、违反“禁酒令”、公职人员赌博、违规入股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牢牢抓住领导机关这个根本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从“台账资料抄袭造假、学用结合有差距、工作方法简单粗放、工作生活脱离群众、工作作风不实不细”等具体问题抓起,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极构建既“亲”又“清”政商关系为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门好进、事难办”“廉而不为、廉而不勤”等问题,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事创业环境。 坚持容错纠错和激励保护。深入贯彻落实《海西州关于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意见》,对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在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在推动发展中出现的无意过失等,经调查核实后不认定为违纪违规行为,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不实问题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消除后顾之忧,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弘扬传统文化和优良作风。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党的优良作风,从村规民约、家风祖训中提炼传统美德,用百姓的语言传承社会良好风气,传递正能量,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不断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廉政氛围,使每一缕空气中都能闻到风清气正的气息。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彰显正风肃纪的新气象 加强纪律教育。以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实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常化和常态化。选树优秀党员、廉政模范,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以郭清案件为镜鉴,结合省州市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全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纪律法律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新型传播手段,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办好“昆仑清风”微信平台,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解读党规党纪,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进一步深化“六廉”的内涵和外延,深入开展“亲情唤廉洁”活动,切实提升全市党员干部群众的感知度和赞誉度。 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厚爱,在早发现上下功夫,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再深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更加注重提高谈话函询质量,扎扎实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谈话函询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被谈话函询对象对党忠诚老实、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的过程,如实向组织说明有关情况。对反映不实的,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及时予以澄清。对存在问题的,帮助悔过纠错。对欺瞒组织、弄虚作假的,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对谈话函询件要开展必要的核查,对重要情况和重点问题认真进行核实,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要积极探索将“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运用到监察工作当中,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执法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强化监督执纪。把监督执纪抓在平时、严在经常,让严的要求随处可见、随时可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讲规矩、守纪律。不断加强对中央、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四个转变”重大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有力保障。 (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拓展反腐斗争的新成果 保持高压态势。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党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重点问题上。针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高危行业”和“污染源”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打赢反腐败正义之战。 增强整体合力。整合组织、审计、执法和司法等部门力量,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主力”作用、市委巡察的“利剑”作用和纪检组的“探头”作用,开启党内监督的全天候“探照灯”,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的组织协调,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 健全“三不”机制。注重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形成“不敢腐”氛围。围绕重点领域抓好制度废改立,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备格尔木市“昆仑之盾”电子监察防腐系统,重点抓好重大工程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继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廉政档案制、廉政承诺制,深入开展“微权力”治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夯实“不能腐”基础。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强化“不想腐”的自觉。 (七)聚焦市委中心工作,体现监督执纪的新成效 护航精准扶贫。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及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州纪委扶贫领域三年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调动整合有关单位部门和乡镇的力量,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扶贫、民政、财政、农牧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通过专项巡察、走访下访、线索排查、调研督导等措施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胆敢向扶贫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助推扫黑除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重点查处“三类问题”,将治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坚决冲破“关系网”,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善作善成。 治理小微权力。继续深入开展“微权力”专项治理,在梳理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制度、再造工作流程等方面出实招、出实效,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把“微权力”专项治理与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一同部署开展,提升“拍蝇”的精准度,紧盯“微权力”,防治“微腐败”,让群众更多感受到监督执纪的实效。 (八)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展现忠诚卫士的新形象 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必须要有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的嘱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研之风,走出机关、走到基层、走进群众,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走访活动,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兴学习之风,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担当精神、学出过硬本领、学出实际成效。大兴务实之风,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往实里办、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往实里做,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提升工作能力。按照立足岗位、结合实践、能力提升的原则,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切实增强“八种本领”,积极应对“本领恐慌”,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驾驭工作的能力。 强化监督自律。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按照“从严治党首先从纪委内部管起严起”的要求,刀刃向内,正人正己,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忠诚干净担当的本色。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绝不护短遮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灯下黑”,以铁一般的要求锻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州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挑泰山之责,敢赴荆棘之地,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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