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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6日 | |||||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贵德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省委十三届七次、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州委十三届十次、州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2020年主要任务。刚才,兰生峰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注重政治建设,着力提高综合素质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贯穿始终,把党的建设融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各个环节,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对口培训、以会代训、全程跟班培训、以老带新等形式,统筹安排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培训210人(次),锤炼了党性,提升了能力,进一步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针对前期座谈、调研发现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和案件监督管理等业务短板,邀请6名省州纪委领导专题授课;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提升了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能力。持续加大对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跟案培训1至3个月,着力提升发现处置问题线索能力,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和方法步骤;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专项培训16次,参加人数达690余人(次),监督触角得到进一步延伸。 (二)注重稳中求进,着力夯实主体责任 县委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纪律要求,统筹安排部署,坚持跟踪问效。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3次,专题学习5次,全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县委书记批准立案审查等事项17人(次),领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件。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组织召开纪委全会,听取2个乡镇4个部门(单位)“述责述纪述廉”报告,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两个责任”记实台帐制度,实现履职情况动态化、痕迹化监督管理。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全县领导干部中进行解读,明确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在问责工作中的权限及责任。注重加强与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联系,及时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推动各级党组织持续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三)注重制度建设,着力完善监督体系 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内控管理。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研究评估、审查调查、审核了结等“三项专题会议”制度,认真执行谈话报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人员陪送交接、安全预案等制度。制定出台了《贵德县关于对举报失实和诬告陷害举报问题线索的处置办法(试行)》,建立了《中共贵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6项巡察工作制度和规则办法,完善了纪检监察工作基础数据分口统计、集中管理、动态更新、严格审批报送机制。健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等各类基础数据台账,做好监督执纪重点领域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投资145万元改造了办公场所,解决了硬件配套设施不达标,卷宗保管和保密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细化到人,保持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投资250余万元完成了387平米留置专区建设,组建了30人兼职公安看护队伍,并与县医院、各乡镇卫生所签订了办案安全医疗保障协议,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根据《青海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后执纪和执法间的无缝对接,强化纪法衔接、法法贯通,确保案件移送、人员移交、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的顺利进行。 组建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把巡察监督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将县委巡察办纳入县委工作序列,调配编制3个,落实巡察保障经费15万元。在强化政治巡察的同时,主动联系审计、信访等部门,共享被巡察单位相关信息,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使巡察组能够带着问题“巡”,带着线索“察”,有效实现工作协同、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巡察工作新格局,形成巡察监督的强大合力。细化派驻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等内容的具体实施意见和要求,设立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贵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等4项制度规定,派驻监督体系初步形成。 (四)注重精准监督,着力聚焦重点领域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受理扶贫领域线索8件,其中初核了结6件,立案2件,诫勉9人,党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14人。重点查办了中央扶贫专项巡视组交办的河西镇加莫河滩村和才堂村相关问题、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常牧镇下岗查村150名生态护林员未拿到报酬、河东乡保宁村整村推进项目扶贫资金17万元流失等问题。强力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处置扫黑除恶方面线索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立案查处了县交通运输局稽查执法大队干部违规接受吃请和河阴、河西派出所民警执法不规范问题,协助州纪委查办姚永来和祁尔沙案“保护伞”问题。大力推进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工作。及时转发州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对4个方面19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建立了由县纪委监委负总责、县委主题教育办公室专项督导、牵头及配合单位分工负责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县范围内督查2次,发出通报1期,公布整治工作成果2批,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保障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继续紧盯县委国土绿化“七项主要行动”,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先后对造成梅茨山绿化树苗大面积死亡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牧草地征占用手续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积极推动落实“基层减负年”和减税降费政策。严控办会、发文数量,召开全县性会议1次,将原季度督查考核缩减至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发文和办会数量同比下降66.7%和50%。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激发担当作为意识,推动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切实抓好省州县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县各级机关、单位秉持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原则,完成省委巡视组67件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在省委第二巡视组的统筹指导下,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组完成了对农牧局等6个单位的巡察工作,督促整改完成问题109个;县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对县委统战部、公安局等9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发现问题115条,移交问题线索9件。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力度,办结省、州、县委巡视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54件,给予留党察看处分1人,严重警告3人,诫勉谈话18人,警示约谈18人,提醒谈话14人,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彰显。 (五)注重正风肃纪,着力加强作风建设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第一种形态”的应用。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着力在日常监督上实现突破,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日常化,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态化。7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对绕道旅游、私车公养、心得笔记网上下载、互相摘抄、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和文风不实等问题,及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做到露头就打,有雏形就抓。常挥从严治党的戒尺、常敲拒腐防变的警钟,对44名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8名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谈话,约谈乡镇党委书记、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37人。诫勉谈话22人,警示约谈37人,提醒谈话28人。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把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严肃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4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违规违纪问题20起,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3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起,持续巩固高压态势,形成了强大震慑,推动了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六)注重靶向治疗,着力惩治腐败行为 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民生、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紧盯“关键少数”,坚持精准惩治。全年召开县纪委常委会15次、监委委务会15次,书记专题会议5次,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24次。坚持正风肃纪节奏不变,反腐惩贪力度不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17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0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5件(次),初步核实76件,谈话函询6件,立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次),其中轻处分23人、重处分16人,挽回经济损失98.07万元。补充调查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均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整合执纪审查力量,创建乡镇执纪审查协作新模式。以“乡案县审”机制为抓手,将全县7个乡镇纪委划分为4个执纪审查协作区,建立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联点各乡镇纪委的协作机制,优化整合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力量,攥指成拳、生威发力,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会诊把脉”,切实提高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质量。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排查、重要案件提级办理、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督促乡镇纪委履职尽责,推动乡镇纪委执纪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受理问题线索13件,立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 (七)注重预防为主,着力推动固本培元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通讯等媒体,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风肃纪、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作为宣传报道的重点,切实抓好警示教育工作,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在党风廉政宣传月开展“六位一体”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系列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基本常识》等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永久性广告牌3个,信访工作牌100个。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阵地优势,全县2800余名党员及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接受警示教育。从正反典型着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召开公安、交通运输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2次,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8起。切实做好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深入分析案件当中的突出问题、发案原因和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2份,不断拓展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 回顾和总结2019年的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县委和州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大力发扬奉献精神、积极主动作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历次全会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忠实履行党章、宪法、监察法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离不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智慧。在此,我代表贵德县纪委监委向关心和支持贵德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单位)依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而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仍然存在。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少数分管领导不按要求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风险点;有的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少数单位在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过程中人、财、物交接手续不完备。在纠“四风”方面,有的文风会风不严谨;有的干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人”,对分管领导安排的工作不重视、置若罔闻;有的搞假作为、慢作为,出工不出力,工作漏洞多,被检查时反馈问题多;有的落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虚假支出的问题等。与各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时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衔接、法法贯通不够顺畅;有时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存在缺位不到位和错位越位“两种倾向”;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程序意识淡薄,在执纪办案过程中依赖惯性思维,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度依然较低。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遵循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省、州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强化政治监督,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引向深入,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拓展,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总体目标,2020年重点任务具体细化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化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 深入抓好重要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第一位,扎实开展学领袖思想,提政治站位;学业务知识,提履职能力的“双学双提”活动。始终坚持党的根本政治立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把讲政治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实践。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学细研全会《决定》中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牢固树立法治和证据意识、中心和群众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谋事干事。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三是深入抓好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重点围绕省纪委对全省纪检监察工作“1234”的重点工作部署、州纪委对全州纪检监察工作“12345”的工作安排,持续抓好学习,紧密联系实际,把全会部署安排细化为实打实的硬任务和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系统谋划、精心安排,坚持稳中求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有力推动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深入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一是继续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特别是抓好省、州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扎实办好各项惠民实事。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整改落实的评价标准,继续深入推进整治侵害漠视群众利益工作,对已经解决的整改事项,要做好巩固和提高工作,尽快形成制度化成果;对虽已整改,但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低的问题,对整改不深入和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完善整改措施,继续深化整改。二是扎实履行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加大常管严治力度,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三是时刻牢记纪委的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做到守住阵地不失位、聚焦职责不散光,严防“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的现象反弹。同时,做到积极主动、担当作为,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高效履职尽责,督促规范治权用权。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建立完善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紧密、更加有效。 (二)发挥专责监督的首要职能,深入推进“四项监督”相贯通、全覆盖 抓好纪律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做实做细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推动党委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强化重点监督,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派驻发现的风险点,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实监督、增强实效,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最大限度地保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抓好监察监督。不断增强监督有效性,紧扣精准识别监察对象这个关键,进一步细化监察对象具体识别标准,建立动态识别确认机制,确保法定监察对象不遗漏。不断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有效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管理规范化水平。改进和剖析审查调查方式方法,扎实做好问题线索初核工作,提升复杂案件攻坚能力,有效提高成案率。组织开展案件评估评查,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落实办案安全责任,确保办案人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抓好《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具体和明确乡镇纪委职能,探索形成“监察室+信息员”工作模式,将监督前哨布设到乡镇、村居,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眼前。 抓好巡察监督。进一步强化巡察人员担当意识,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出分类处理,该报告的报告,该移交的移交,该反馈的反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有力推进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精准发现问题,积极借鉴省委、州委巡视巡察工作经验做法,不断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工作特点,把握共性、查找个性,盯住具体问题线索分析问题,通过穿插安排“回头看”、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多种方式,为实现巡察全覆盖探索更多路径。紧扣“三大问题”“六项纪律”、意识形态、脱贫摘帽等内容,敢于较真碰硬,真巡实察,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着力发现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持续释放从严治腐的强烈信号,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用好巡察成果,强化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盯死看牢巡察对象整改到位,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放过。 抓好派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海南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抓实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修订完善考核工作办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办法等制度规范,细化实化“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审批工作流程以及业务协调指导等具体办法,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在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上下功夫,研究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统筹协作机制,不断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紧盯驻在部门主要领导、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驻在部门党组织会议,以及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总结把握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规律特点,将监督嵌入到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把派驻监督抓实抓细,真正把有形覆盖转化为有效监督。同时,与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相融合,通过巡回监督、驻点监督、点穴式监督等方式,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在持续推进“四项监督”相贯通、全覆盖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讲求监督实效,做到各种监督的有效融合,将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同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监督贯通融合,使各类监督协同互补、同向发力。 (三)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四类专项治理” 继续深化脱贫攻坚专项治理。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任务履职担当、奋发有为。一是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情况和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是踏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效应。把脱贫攻坚纳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点,精准施策,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脱贫攻坚全面完成。 继续深化生态环保专项治理。围绕构建生态大县、生态强县建设,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生态环保方面责任不落实、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执法监督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督力量,紧盯县内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和公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执纪执法。 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突出治本目标,坚持把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一是进一步总结、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双签字背书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民生10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强化监督执纪执法。 继续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一是加大信访办理力度,聚焦医疗卫生、上学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方面,筛选重要信访举报,加大交办督办自办力度,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二是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积极配合上级纪委监委扎实开展统计领域数字造假监督执纪问责等专项活动,惩防并举,确保实效。三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中央、省、州纪委工作要求,在加强内部管控工作的同时,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出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措施不力、执行防控工作要求不严行为进行严查,并及时通报曝光。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意发现、查处和防范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新形势下“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公务接待、公款开支、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公款旅游、吃喝现象。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整治“四风”问题定期通报机制,着力营造作风建设持续从严的浓厚氛围。协助县委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领导,重点围绕失职失责不作为、违规决策乱作为、过度留痕假作为、慵懒怠政慢作为,文山会海走形式、虚多实少打折扣、光说不做爱表现等典型问题,从专项督查、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过程中下功夫、细琢磨,拓展问题线索来源,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打通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统筹协调不分段、贯通融合不割裂。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四风”问题、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方面的典型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公众平台等媒体公开曝光,加强警示震慑,达到查处一例、规范一片的治理效果,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进一步发挥纪委监委作为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协助县委切实履行反腐败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部署,跟踪督促指导反腐败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和协作配合的措施办法,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研究分析发生原因、找准查实问题核心和漏洞缺陷,明确整改重点和措施要求,推动以案促改;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办法(试行)》,精准分析研判,区分不同情况,进一步用活用好用实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和标本兼治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不能腐”的体系。继续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前沿阵地作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举报人员,为因受到不实反映而造成影响的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和顾虑,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加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范化、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专业化建设力度。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等有关内容的学习,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专业素养和纪法思维。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和应用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内部管理,公正规范履职。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以纯粹的忠诚、纯洁的品格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最近一段时间全县上下都致力于抗击新冠肺炎的艰苦战役,我们满目望去,广大医务人员置身一线、不惧危险;广大警务人员彻夜坚守、无惧寒夜;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作为,不惮劳苦;广大人民群众沉着应对,不弃希望。现在,全体干部在继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又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脱贫摘帽工作中,这就是万众一心的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这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生动彰显,我们坚信,很快就能取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伟大胜利!很快就能如期高质量地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新一年,新征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要求,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坚决落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部署,坚守初心、践行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加快推进“强富美高”新贵德建设的历史使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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