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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班玛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2日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从“早、全、深”三个方面,确保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早”字当先,高位谋划促落实。自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之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八乡一镇主要负责人及乡镇纪委书记对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要求,乡镇党委要深刻明白“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道理,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重要工作去抓,及时在本乡镇进行安排部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集中力量用7个月时间,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以实在成效让基层群众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全”字着眼,督导检查见实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和两个副书记及专办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赴八乡一镇全覆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各督导组采取现场询问、抽查台账资料、现场接访、入户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导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乡镇实际谋划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分析破解存在的问题,推动集中整治向纵深开展。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瞄准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深”字为要,群腐宣传出真章。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线上线下同步互动的方式。联合乡镇纪委深入农牧民群众家中宣讲集中整治文件精神,明确告知举报渠道、监督对象、受理范围、处理程度等内容,凝聚广泛共识,推动监督在基层延伸。同时,充分利用县融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在“今日班玛”“班玛政讯”“班玛纪检监察”积极转发集中整治公告,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切实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共发放藏汉双文班玛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公告50余份,入户宣讲10余户。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按照中央、省州群腐工作安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扎实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在班玛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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