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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纪委监委:“三问”工作法编制“监督一点通”平台监督事项清单
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7日
  
  自全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海晏县纪委监委积极谋划,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需求导向,积极探索平台监督有效途径,采用“三问”工作法编制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监督事项清单,高标准推进全县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工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的融会贯通、有效促进奠定坚实基础。

  向平台问“经验”。充分借鉴山东、安徽等地区经验,在“监督一点通”平台上,研究权力清单中的列入事项,结合2023年度我县开展的村(社区)“小微权力”专项治理工作,梳理出监督事项清单初稿,为编制监督事项清单打下坚实基础。

  



  向职能部门问“权力”。印发《关于编制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事项清单的通知》,对照初步梳理出的监督事项清单,对全县13个县直职能部门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补充完善,并对清单事项逐一明确事项名称、责任单位、运行流程、政策依据等。

  向基层干部问“建议”。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召开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工作推进会,面对面征求监督事项清单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在乡镇、村(社区)日常工作中,群众反映最多的事项,确保清单事项切实体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截至目前,我县共梳理出“5+76”项监督事项清单。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结合具体工作,关注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动态更新清单事项,完善“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打通服务群众和群众监督的“最后一公里”,立体化打造宣传推广新模式,让更多群众知晓平台、会用平台、愿用平台,推动基层监督换档升级,助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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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海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晏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