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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千乡叶合青村恰曲纳村集体资产
被违规处置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8月7日
  
  近期,我委查办了江千乡叶合青村、恰曲纳村在甘德县原吾勤广场所属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被违规处置的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才昂同志、公保才让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分别任江千乡党委书记、江千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不仅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东智才仁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任甘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期间,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职。将本属于集体的资产置换给个人,造成集体资产的损失。

  时任江千乡党委书记仓巴、乡政府乡长柔尼存在对叶合青村、恰曲纳村集体资产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缺失缺位的问题。

  才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保才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智才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仓巴、柔尼两人被谈话提醒。责令甘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置换给个人的商铺及收益收回并返还给江千乡叶合青村、恰曲纳村98户贫困户。

  二、发案原因分析

  一是党性修养弱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缺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放松了党性锤炼,对加强自我教育存在不以为然的麻痹思想,不认真对待组织谈话函询,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随意插手村集体资产处置事项,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与党的初心和使命背道而驰。二是群众观念薄弱,为民服务宗旨淡化。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乱作为,在未经任何表决程序的情况下,就违规处置恰曲纳村98户贫困户的集体资产,没有真正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无视国家惠民政策的初衷,置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三是自我要求不严,忽视党纪法规、国家政策学习。在精神上及时“补钙”不够,造成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上有偏差,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对国家制度、政策毫无敬畏之心,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工作不严不实,导致落实国家政策时大打折扣。 

  三、案件教育警示

  贫困群众能不能如期脱贫,关键看基层能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能不能精准推动扶贫政策落实。本案中4间商铺本属于牧民集体资产,但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却利用手中的权力,违反议事规则,违反相关规章制度,违规将集体资产处置给个人。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党中央扶贫政策在基层的落地生根,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干部和群众关系恶化,影响党的事业和牧区工作的开展。全县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我委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始终持“零容忍”的态度,为了使党的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以此案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履职有标准、用权有规范,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特此通报。                       
中共甘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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