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工委巡察组向公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纪工委监工委、工委组织和社会工作部、工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邢磊书记在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在听取工委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对工委巡察组成员进行了巡后纪律作风评估;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反馈会上作了巡察整改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公安局党组一要对标对表,认真分析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每个问题、每件事情、每项任务都定人定岗定责,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整改不达标不收兵。二要压实“两个责任”,党组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亲自认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建立巡察整改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做到举一反三、推动全面整改;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三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讲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既在治标上下工夫,对于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又在治本上不放松,针对共性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病灶,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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