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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祁连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上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祁连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9日
  
  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县司法局开展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祁巡办〔2020〕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县司法局党组对标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4条问题,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实际,制定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狠抓巡察整改落实。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安排部署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扎实做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县司法局开展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祁巡办〔2020〕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中共祁连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全局上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协调配合,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确保如期完成巡察整改工作目标夯实基础。

  (二)细化整改方案。为切实抓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祁连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祁连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担责,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快抓好整改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有待加强,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力度不够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研究制定了《中共祁连县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不断规范了决策程序。对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全体干部传达学习,跟进落实。同时,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决策部署时,班子成员能够集思广益、创新思路、共同研究,保证了工作安排与工作方案的切实可行性,充分发挥了党组织领导作用。

  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修改完善了《中共祁连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党组会议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在研究“三重一大”相关事宜时,党组书记在全面听取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意见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拍板决定,工作人员详尽、如实做好记录,保证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落实。

  3、关于党的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通过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新研究制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党组问责制度》、《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群团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以及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的制度意识和纪律意识,着力解决了党的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不到位,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1、关于理论武装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充分利用专题学习会、“支部统一党日”、“机关党建联盟”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建设、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发展、依法行政、党纪党规等方面的内容,引导大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了重业务轻理论学习的问题。

  2、关于理论学习转化落地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大家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同时,制定印发了《中共祁连县司法局党组2020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结合“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平台,不断加强学习,创新学习方式,强化学习效果,为推动“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奠定了基础。

  3、关于对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全体干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认清了形势,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会贯通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扎实,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就今后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四必谈”的要求,在局党组会议上提出了要求,要求党组班子各成员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带头谈,督促班子成员逐一谈,确保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把问题谈开、意见谈好、措施谈全,消除隔阂、形成共识。并要求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班子成员讲不足、找问题、提意见,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为今后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了基础。

  2、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研究安排专人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确保了发展党员的质量。并按期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审核审批党员发展事项,及时开展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工作,坚决杜绝了以党员大会代替支部委员会的问题。今年以来,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期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以及讲党课活动。同时,严格按照“支部统一党日”“1223+政治生日”活动要求,在做实“七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扎实落实“党建+”工作措施,深入基层一线、工地现场、宗教寺院广泛开展志愿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自选动作,提升了“支部统一党日”活动实效。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实,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关于文件印发缺乏严肃性和严谨性,发文随意,文号和发文日期前后矛盾。活动方案、安排总结无创新、无亮点,前后雷同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对办公室收发文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编排和印发,规范了文件签发流程,解决了文号、期号混乱、重复,文号和发文日期前后矛盾等问题。同时,在全体会议上对文件起草工作进行了强调,要严格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坚决杜绝照抄照搬。

  (五)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干部监督管理不力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党组问责制度》,并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研判会,听取下属单位、派出机构负责人就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汇报,切实解决对履行“一岗双责”认识模糊、重视不够、方法简单、措施不力的问题, 不断增强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

  2、关于“第一形态”运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就“第一形态”运用不够有力的问题,在研究制定《党组问责制度》时提出了具体问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调整以及纪律处分),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暨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大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好了集体约谈记录,杜绝了以工作安排代替提醒约谈情况的发生。同时,根据王建军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中指出的问题,局党组及时安排开展逐级约谈提醒工作,做到了自上而下压力传导不缺失。

  3、关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廉政约谈、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干部教育管理力度,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我局在征求全体干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局党组充分酝酿,共修改完善了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对财务运行、请销假、上下班考勤、公务车辆使用等规定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强化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的管理理念。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修订完善了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审核纳入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工作纪律,定期对账务进行自查,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财务工作,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大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上来,为法治祁连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祁连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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