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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案件监督管理“三篇文章”
筑牢办案安全底线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7日
  
  “要牢牢抓住办案安全这个牛鼻子,提高办案安全监督履职效能,切实守住办案安全底线。”自十四届市纪委班子成立以来,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和生命线,如何将“办案安全”贯穿案件办理全周期、全流程成为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重点。今年以来,案管室牢牢树立“监督与管理”“协调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意识,深入贯彻省州办案安全工作要求,把握职能定位,认真对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工作要求,聚焦“五项职能”中心工作,进一步知责明责、负责尽责、守责履职,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推动案件监督管理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从制度规范上做文章,督促知责明责。根据市纪委常委会工作部署,案管室对委机关涉及留置安全、“走读式”谈话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对照省州办案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及时立改废释,先后印发了《格尔木市纪委监委“走读式”谈话工作办法(试行)》《格尔木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医疗保障协作制度(试行)》等工作办法;认真对照中央、省州纪委监委关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类文书规范,统一我委办案文书格式及行文规范并出台相应工作要求;结合留置、审查调查工作实际,设计印制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封装袋及各类登记、审批本30多类,对全市纪检监察部门执纪执法类文书号段进行分类发放、统一管理。

  从监督管理上做文章,强化负责尽责。作为全市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的“中枢神经”,从问题线索的接收、审批、研判、转办上下功夫,打通线索规范管理工作堵点,切实将“四种处置方式”灵活运用于问题线索的处置当中。充分发挥问题线索“管理员”职能,通过分类归纳、建立专项台账,高效管理问题线索,建立民生、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切实履行案件线索“督办员”职能,动态统计委机关在办问题线索,跟踪提醒临期问题线索4次,督办超期问题线索2次,通过组织召开问题线索研判分析会的方式对未办结问题线索进行会商研判,找准问题症结,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做好案件管理“参谋员”,通过开展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提高案件统计的全面性、时效性、针对性,总结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问题线索新情况、新特点,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有效参考数据。

  从服务保障上做文章,压实守责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大力协助上级纪委监委及各市县兄弟机关来函、来员协查工作,做好沟通协调、谈话室及食宿安排等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调市公安局、市卫健委,成立留置陪护专班、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畅通应急核酸检测采样渠道,为审查调查实际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安排专人对委机关留置场所、走读式谈话室进行日常管理,配合审查调查部门做好留置人员首末两次体检及日常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把关留置措施规范使用,严格落实留置风险事项每日零报告上报备案工作,切实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贯穿于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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