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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8日 | |||||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17 日至11月8 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我们按照巡察工作方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总体要求,以“五个聚焦”为切入点,着力发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脱贫攻坚、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民族团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一系列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思想建设不扎实。对理论武装工作重视不够,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上有差距。 1.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落实虚化。局务会专题安排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没有开展专项安排部署,没有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三年内未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研判。主要负责人所做的意识形态理论辅导报告不切合实际,没有分析研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意识工作领域方面存在的不足,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敏锐性不强,局党支部意识形态会议记录中的内容以工作安排代替分析研判。 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干部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以干部职工读书笔记数量来充当学习成效。在学习上,结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讨论交流的少,学习方法不活,效果不明显;偏重业务工作,对政治理论学习氛围不浓,部分干部职工学风不正,学习心得体会从网上下载,出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内容,有两名干部学习心得雷同,内容相似度达到90%以上。 3.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党组(党支部)对个体经营户政策宣传引领力度不够,宣传形式单一,大部分宣讲以会带训开展,图形式、走过场。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到位、不细致。二是局领导班子对开展的“文明餐桌”工作抓得不实、部署落实不到位,每年的工作仅停留在工作计划上,没有实质性进展。三是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没有用心动真格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三年来局务会很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8年5月局主要领导生病外出看病,一年来未召开过局务会议,全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进行过研究部署。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代替责任落实,且《目标责任书》内容没有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岗位进行细化分解,无个性化要求,《2018年目标责任书》延用2017年《目标责任书》内容,内容雷同。四是工作责任性不强,历年文件资料遗失。2016年度大部分党风廉政建设资料丢失不全,无法深入系统查阅了解。 (二)组织建设不规范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评议造假,如: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中,11名党员民主测评均为优秀,但在公示报告中却反映了部分党员的名单。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局党组(党支部)没有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政治生态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问题依然突出。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走过场,意见表一发了之,90%的表均为空表;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班子的剖析材料中“存在问题”大同小异,基本雷同;“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一个模式。2016年、2017年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通报内容雷同,仅换了日期。 3.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不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对“四重一大”事项未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重大事项研究时,班子成员参会不全,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会后也没有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一把手”意见代替会议决策。如: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局务会在研究“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2016年3月22日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两个‘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参会人员只有局长和副局长2人商议研究、表态签名。又如:2016年10月12日召开“关于购买执法记录仪、投影仪及部分办公设备”的局务会,参会人员名义上参会人员为“局班子成员、县局各科室、所负责人”,实际到会签名的只有“出纳及局长”2人。2017年没有记载一件 “四重一大”决策研究事项记录。 (三)工作作风和纪律建设不严格 1.纪律规矩意识淡化。局党组(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讲规矩,缺乏敢抓严抓的决心和韧劲。一是履行“一岗双责”失职缺位。班子成员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了解、不重视,没有研究督促落实。二是制度建设滞后。《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内容还停留在十八大之前,但至今仍在沿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内容陈旧,且多年沿用。三是不遵守“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存在单位主要领导经手支出,发票由自己审批报销问题。如:2018年10-12月份该局一副局长在临时负责全局工作时自己经手并审批报销发票金额5483元。 2.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党组(党支部)对重要事项、重大工作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责任层层下移。如:对“兴党办〔2017〕42号《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没有进行分析研究、会议部署,仅仅作出“请办公室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兴党纪〔2017〕60号”《关于印发〈兴海县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没有进行专题研究,仅“请办公室将此文下发各室、所,并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的批示,没有按文件要求开展相关问题专项整改工作,2018年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征求意见表造假,10份征求意见表均由一人笔迹填制应付。 3.工作标准不高,文件资料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屡禁不绝。如:《2017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的报告》从有关部门资料照抄照搬,内容出现“用全国、全省及国土资源系统典型的腐败案例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局支部书记牛××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等表述。警示约谈机制从网上下载。文中出现“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廉政约谈的具体措施”“本制度由街道纪工委负责解释”等表述。对工作总结材料敷衍应付。如:2018年某副局长的《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述职述廉述纪报告》中出现“以充沛的工作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把各项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更好地为街道发展保驾护航”的表述。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查报告延用2017年材料,内容雷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调研报告网上下载。出现“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我们经贸系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等表述。主要领导党课网上下载。2017年主要领导《兴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党课材料》党课课件从网上下载,内容出现“在民政系统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正确对待手中权利”“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民政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等内容。 4.财经规矩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2018年11月支付修建门卫、库房及办公室维修资金379941.17元未按规定程序召开重大资金使用会议,未按要求签订施工及维修合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二是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党员培训费等14478元。如:2017年6月30日第13号记账凭证中多报销出差伙食补助170元。2017年7月31日第18号记账凭证中用白条报销支付给中铁乡、龙藏乡、温泉乡赛什塘村党员培训活动经费4000元。2017年8月31日第10号记账凭证中报销全局干部在县第四届赛宗文化旅游艺术节期间市场巡查差旅费6000元。2017年10月31日第10、17、18号记账凭证报销私家车过路费20元,与培训时间不符的火车票853元,重复报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出差伙食补助费2760元。2017年12月31日第36号记账凭证中报销洗车费95元。三是违反《兴海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购买接待用品费用以办公用品发票冲账,如:未按要求填制接待审批表、未执行接待标准直接用购肉菜及及购买办公用品等发票支付公务接待费51223元,如:2017年1月31日第9号记账凭证中支付5000元。2017年2月28日第4号记账凭证支付6463元。2017年2月28日第5号记账凭证支付2200元。2018年11月22日第31号记账凭证中用购买办公费发票支付37560元。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如:2017年-2018年支出上年财政拨款结余和上级拨款结余资金时不记经费支出科目,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核算不正确;2018年账户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用明细科目代替总帐科目。 二、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委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尤其是涉及到管党治党、意识形态等领域的重要文件和会议要及时组织学习,制定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贯彻。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强化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推动党组切实担负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切实把村级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二要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发挥集体作用,推进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切实筑牢思想阵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结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实际,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面提高管党治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向党组报告相关责任落实情况,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制度建设的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市场监督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管,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微杜渐。三要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带头落实。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坚决防止“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出现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四要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局党组要及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认真整改。局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对自己存在的问题“买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查找原因,主动承担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意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县委有关实施意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走样。要规范机关管理,规范财务报销,严明财经纪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审核把关,规范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差旅报销制度、会计、出纳岗位职责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议并邀请财政、审计、纪检部门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立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现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认真制定年初预算,加强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核算,严格执行年初预算,限期责令改正,退缴不符合规定资金。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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