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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干部群众热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8月7日
  
  为进一步巩固“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成果,切实实现从“要举报”向“会举报”的转变。连日来,乌兰县纪委监委联合各镇纪委深入柯柯镇赛什克村、希里沟镇西庄村及城东社区、铜普镇上尕巴村开展了集中宣传、入户走访,宣传解读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通过集中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了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举报渠道、诬告陷害及澄清正名等,了解了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程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检举控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反映自身诉求,同时倾听了群众的意见建议。

  柯柯镇柯柯社区环卫工作人员李福萍在宣传活动现场讲到:以前我们不知道,现在通过这次宣传我们知道了可以写信,可以打电话,要是打电话的话打12388,可以到纪委去反映情况,可以扫这个二维码举报。

  希里沟镇西庄村党支部书记马晓平说:通过这两天的检举控告宣传周的活动,我知道了六类信访问题可以是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比如说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还有并不是说纪委全部都管,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草原纠纷等问题,是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建设部门和林草部门受理的。我们老百姓不能没有事实依据,去诬告他人,如果没有事实依据诬告他人的话,会负法律责任。我们的群众踊跃的参加这次检举控告活动,来监督我们的党员和干部的工作作风。

  铜普镇上尕巴村党支部书记龙卫庭说:通过县纪委、镇纪委两轮宣传讲解,我对最新的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了全面的了解,具体的受理内容和不受理内容在宣传资料里面写的很清楚,也给我们进行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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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部门:乌兰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