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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玛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2月9日 | |||||
近期,为统一执纪执法标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强化审理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履行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和审核把关职能,玛多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制定完善了《审理提示制度》,助推审查调查工作精细化、高质量发展。并结合政策法规解读、条规引用不精准、文书制作不规范等薄弱环节以及上级业务部门案件质量评查、“一案一分析”工作等相关工作,认真梳理分类总结,制发了《审理提示》11期。通过不断学习运用审理提示,各室组地移送审理的案件,程序和实体方面不规范的问题明显减少,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包括违纪违法事实见面、谈话询问措施的使用、被审查调查人态度和认识的表述、涉案财物处理以及审查调查期间、报告撰写、组卷等各个方面,对日常疑难点进行了解答,内容全面丰富,专业指导性强”,“将上级纪委监委最新工作要求和审理案件时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审理提示印发给我们,通过举一反三,补了短板、强了弱项、堵了漏洞,统一了执纪执法标准,规范了案件办理程序”,“内容实在,提供了操作指南,给了我一次学习的机会,通过学习我相信我的业务能力会越来越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相关责任人以及基层纪委负责人纷纷表示。 审理提示按照“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标准要求,以咨询提示、总结提示的方式,围绕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程序手续、证据完整及程序规范、定性量纪、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适用、案件装订等审查调查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整理、总结,有力指导实践,以审理之为助力执纪执法高质量发展。 “梳理总结审理提示时,我们对党纪法规会再次全面系统学习,提升了审理专业能力。同时变“要求”为 “提示”,改变了以往的会议督促、口头敦促的方式,与案件承办部门沟通更加密切,配合更加通畅,更好地履行了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和审核把关职能”,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表示。 下一步,案件审理室将努力夯实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增强质量意识,持续强化政策引领,做好政策要求的传达提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审理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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