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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玛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 | |||||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强化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形象,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学习制度 1、学习是坚定政治立场、增强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全体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加强学习。 2、建立县纪委监委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为主要方式,辅之以讲座、培训等形式进行。 3、学习的主要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条例,宪法法律法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中央、省州县重要会议和精神等,以及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4、委内集中学习由党支部组织,学习内容自选。原则上,每周开展一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 5、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30天。由支委人员确定学习主题,安排专题发言人。会议的记录、会务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7、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一般不得缺席,请假需经党支部书记批准。集中学习可根据需要扩大范围,安排或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8、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抓好自学,坚持做好学习笔记,按要求完成学习体会、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串岗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全体人员要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含工作日、休息日)。 2、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超过上班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乡、办案、出差除外);在上班期间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因公下乡、出差或办案,经履行审批手续后,向办公室报备。 3、实行考勤通报制度,办公室如实统计考勤情况,对工作纪律执行等情况实行督查,考勤情况和督查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4、严格公务活动管理(包括培训、开会、办案、外出督查等),确需出差的,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的原则,实行分级审批。 出差人员应提前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等,报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出差审批手续由出差人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因公务紧急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或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可以用通讯方式请示,出差结束后补办手续。 5、严格法定节假日因私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为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全体工作人员要强化法定节假日(含星期六、星期日)因私外出请示报告意识,在外出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向相关领导请示报告,并确保外出期间的通讯畅通。 请销假制度 1、请假主要分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和丧假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的,可以请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7天。工作人员因病需休息者,可请病假,需长时间住院治疗者,必须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探亲假、婚假、产假和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书记(主任)请假根据县委有关规定执行;副书记(副主任)、县委巡察办主任请假,由书记(主任)批准;委机关各室负责人请假,1至5天的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批准,5天以上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批准后报书记(主任)批准;其他人员请假,1至3天由各室负责人、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批准,3至7天的由各室负责人、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报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批准,7天以上由各室负责人、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批准报书记(主任)批准。 3、请假须以书面为准(填写纪委监委干部因公因私请假审批单),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信息)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须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要做好请销假登记工作,与考勤情况一并公布。 4、请假者假满后要按时上班,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向准假领导说明情况并按规定续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满后逾期不归者,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保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 2、严守办案机密,不得泄露案情和其它秘密,不得将案件材料及其它涉密工作资料存放家中,不得擅自向媒体或公开刊物提供、发表涉密资料和信息。 3、严格三密文件和信访件管理,不得将三密文件和信访件丢失和外传,不得泄露三密文件或信访件内容。 4、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案件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妥善保管好各类案件信息资料。案件信息登记必须在专用计算机上进行,不得将专用计算机联网或处理其它事务,不得违规使用、传递、处理案件信息资料。 5、工作人员编写各类工作(涉密)及案件资料,一律在不联互联网的计算机上操作,严禁利用网络传输涉案、涉密的书面材料及影像资料。 6、要妥善保管和使用机关统一配置的移动介质(U盘、移动硬盘等)。涉密移动介质必须专人保管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使用。若移动介质丢失、报废应立即向办公室告知,由办公室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理。 7、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进行警示训诫谈话,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节假日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按要求将值班安排情况报县委办、县政府办。 2、值班人员承接并办理各类文电、通知;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负责值班期间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3、值班期间,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4、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可由他人带班。 5、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谨高效。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特别重要的问题及时向委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及时办理。 6、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做好值班记录。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1、县纪委监委机关要坚持“安全第一、保障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车辆管理,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车辆使用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2、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填写派车单,严格履行签批程序后,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县内公务用车,用车申请人应事先向分管常委(委员)报告后,由办公室安排;县外省内的公务用车,须经分管常委(委员)签字批准,并报告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后由办公室安排;省外公务用车须经分管副书记(副主任)签字批准,并报告书记(主任)后由办公室安排。 3、机关车辆维修审批程序 (1)车辆维修要选择专业技术好、维修设备齐全、诚信度高、计价合理的维修店进行定点维修,日常维修保养应到4S店进行,确属紧急、特殊情况且金额较小的经批准后可在其他维修店进行维修。 (2)驾驶员根据车辆实际状况,向办公室提出维修项目,由办公室按程序报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理的一律不予报销。 4、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检修、勤保养。要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章程,礼貌行车,确保安全行驶。 5、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封存停放在县政府大院内(因公务用车除外)。 公章管理制度 1、县纪委监委及各室、县委巡察机构的公章由专人加锁保管,确保公章的安全。 2、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所有公章使用要执行审批制度并登记造册。 3、公章保管人员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保管或使用,不得在废纸、空白纸、空白表等处乱盖公章,不得随意携带公章外出。 4、公章保管人员要高度负责,如发现未经批准而擅自越权使用公章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管理混乱、公章损坏、丢失等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公章保管人员的责任。 文档管理制度 1、凡是上级机关和外单位发来的文件、材料等,除写有负责同志“亲收”外,一律由公文收发员拆封、签收、登记编号后送县纪委监委领导或各室负责人批办。 2、一般的报告、函件、报表、资料等,不需要领导批示的,由工作人员收理登记后,直接送有关部门办理。对上级发来的须急办的文件,应立即送委领导或各室负责人阅批,以免贻误工作。 3、群众来信由工作人员负责拆封、登记,按有关规定分转领导和有关室处理。处理结束后立卷归档。 4、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带回的文件、委领导在上级及有关会议上的正式发言材料,会议结束后,应统一登记保管。 5、文档工作人员应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好文件的催办、归档工作,对领导批示的文件,及时处理,不得贻误。平时做好文件立卷归档的准备工作。年终根据县档案局的规定要求做好文件分类、分期限组卷归档以及文件的清退和销毁登记工作。 6、调阅文件和档案,应办理调阅登记手续,做到责任明确。不得从档案中抽走文件,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划签,以保持档案的清洁和完整。 7、文件档案由专人保管,做到“五防”(即:防潮、防火、防蛀、防鼠虫咬、防失窃)。 安全保卫制度 1、坚持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作好记录,做好交接班,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2、全体人员每天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清理保管好文件资料,关闭电源,防止意外事故。 3、加强档案室、库房的安全。下班后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器电源是否安全,消除事故隐患。 4、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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