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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峻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天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艳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7年至2021年,梁艳龙违反民主集中制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自定发放标准向临聘人员发放补贴工资。2024年3月,梁艳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峻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工科原工作人员李许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22年李许业在负责天峻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工程建设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1万元。2023年9月,李许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觉悟不高、纪律意识不强,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严格实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专责,坚持严的基调,组织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彻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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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天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峻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天峻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