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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纪委监委传达学习
《海南州纪委监委在办案过程中贯彻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意见”实施办法》
来源:共和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为深入扎实做好办案人员及审查调查对象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案件办理的重要位置,贯穿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11月15日共和县纪委监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海南州纪委监委在办案过程中贯彻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意见”实施办法》。

  



  会上,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结合工作实际逐字逐句解读了《实施办法》,并对案件承办人员和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审查调查组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审查调查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实施办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感召引领被审查调查对象相信组织,交代问题、真心悔过,从而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方针,促使其找回初心,回到对党忠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的正确轨道,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重拾理想信念,重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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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部门:共和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