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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专项自查自纠 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7日
  
  为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及时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格尔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全市范围内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自查工作主要采取“五查”方式进行,一查受处分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内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任用晋升和评优评先等情况是否公平公正;二查受处分人员给予处分前后职务、职级以及工资待遇核定等情况是否合理合规;三查公职人员和聘用人员受刑事处罚后给予开除处分、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以及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生活费、工资待遇等情况是否及时调整、停发;四查处分决定送达宣布以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是否完整规范;五查相关执行处分决定单位向作出或批准处分决定机关报告执行情况是否报送及时等。

  此次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中各部门各单位都能够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落实执行,但部分部门单位仍然存在对受处分人员立案当年、处分当年的考核等次如何确定理解不到位;对受处分人员考核奖金如何发放理解不到位;对如何保障和维护好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理解不到位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积极与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并及时纠正。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处分执行工作制度体系,在做好“前半篇文章”的同时,坚决纠正和防止“后半篇文章”出现的“宽、松、软”等问题,切实维护好纪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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