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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6日 | |||||
在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农村春耕备耕、学校开学复学的关键时期,乌兰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主动履行监督职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切实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紧盯农业基础,支持春耕复耕。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不违农时”,县纪委监委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各种植户枸杞剪枝、田间管理等春耕备耕各项工作,深入各镇、各村了解枸杞、黎麦等外地承包户、务工人员返程数量,要求加大对农民和农业经营户做好自我保护的引导,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好居家隔离等措施;在涉农部门,详细了解了农药、种子、化肥、农机具等储备供应情况,并就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行为提出要求。 恢复交通秩序,推动企业复工。防疫卡口是切断疫情病源的关键点,根据省州县委部署,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撤除防疫卡扣,恢复正常交通秩序;深入辖区内已开复工的柯柯盐厂、青海柴达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家光伏电站、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了解疫情防控宣传、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及员工口罩佩戴、体温测量、就餐住宿、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相关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2家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要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疫情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切实抓好整改,在抓企业发展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保障复学复课,回应群众关切。聚焦全县师生开学复学的关键环节,县纪委监委紧盯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中学疫情防控“三查”,即围绕各学校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人员、服务保障是否到位查责任履行;围绕各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开学预案制定,值班值守、门卫管理、体温监测、食堂管理,临时隔离点留观站设立、校园教室环境卫生清扫消毒等情况查防控措施落实;围绕教职工自身防护、防疫培训等查开学保障,确保学校疫情防控责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为复学复课提供保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一盘棋”思想,切实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以更严更细的举措,切实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发展各项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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