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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制度优势提升监督效能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德令哈市八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9日)
乔学勤
来源:德令哈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德令哈市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州纪委五次全会和八届市委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孙立明作了讲话,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州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忠诚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学习领袖思想更加深入。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通过开展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每周例会引领学习、党支部研讨学习,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同时,依托“学习强国”APP、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建设年”“共产党好、总书记好,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工作理念思路、方法路径得到进一步提升。

  主题教育成果明显。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4次,专题研讨3次,讲授专题党课10次。同时,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有效结合,通过参观党史长廊、赴联点村社开展帮扶活动等方式,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着眼破难题、解难点。同时,在学习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进行全面检视,共查摆问题22条,制定整改措施14条,限期整改8条,长期整改6条,主题教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有力。始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聚焦防范和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含糊、不让步,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巡视整改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纳入年终考核和巡察监督重点内容,落实到执纪审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全过程,对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10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约谈,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各职能部门抓好整改工作,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2轮监督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39份、抄告函8份、约谈20人,不断压实整改责任。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开展2轮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4家单位限期落实整改,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围绕扶贫领域发生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方面的问题,靶向监督、精准发力,严肃查处一起发生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2名村干部受到严肃处理。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打击“保护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攻方向,不断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密切协作,在完善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机制基础上,建立健全联动协作、签字背书、核查反馈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会同市扫黑办对全市4个乡镇、3个街道,15个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公安机关已侦破的4起涉恶案件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逐案过筛评查。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9件,立案审查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处理1人,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1人。对2名干部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给予诫勉处理。对5家单位线索排查分析不到位,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1份、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约谈22人,全力推动责任落实。

  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统计造假问题作为重点内容,组织16家牵头单位和14家参与单位,紧盯4个方面17项问题统筹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5个,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个,处理4人,并通过德令哈发布、勤廉德令哈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整治成果,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

  日常监督不断强化。牢牢把握监督职责定位,把监督贯穿于经常性工作中,关口前移、监督前置,会同组织部门组建8个督导组,全面督导各级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精准开展廉政“画像”。严把干部任用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对220名市管干部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防止“带病提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78人次,其中,第一、二、          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6%、14%、6%、4%,日常严管严教不断加强。

  政治巡察不断深化。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研究制定《2019年巡察工作计划》,出台市委履行巡察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2份清单,制定印发《中共德令哈市委巡察机构理论学习制度》等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组建巡察组实行一轮一授权,市委第五、第六轮对全市14家党组织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312个、已整改202个,移交问题线索1件,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将省委巡视组反馈德令哈市涉及纪委监委牵头或参与整改的5方面34条具体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47条,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从严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期间,约谈领导干部67人,诫勉处理9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共追缴、清退违规资金353.65万元,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监督方式不断创新。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加大日常考核监督力度,强化“一岗双责”,推行“三述”制度,以定期报告、民主评议、提醒约谈等方式,使责任监督更加有力、有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认真分析岗位特点和廉政风险点,不断强化监控,防范廉政风险。在各村(社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为民村级微信群”,实现全市60个村(社区)全覆盖,强化对基层“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四)深化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更专。认真履行协助职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照州委全会文国栋、乔文礼同志的点评意见和州纪委全会对履行监督责任指出的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协助市委从8个方面细化责任69项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对全市各党委(党组)“两个责任”推进情况开展1轮专项监督检查,下发抄告函8份、整改通知书21份,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监察体制改革蹄疾步稳。强化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全市4个乡镇、3个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在市纪委监委集中统一办公,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突破乡镇、街道“零立案”工作格局。稳步推进设立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全覆盖。

  派驻巡察机构改革扎实深入。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派驻巡察机构改革,市委巡察办于2019年3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制定《德令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构改革方案》,按照“5+3”模式设置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全市行政编制中划转6名编制补充到派驻机构,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风政风进一步优化

  作风建设持续深化。紧盯重要节点,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问题、改头换面新动向,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市具体措施入手,聚焦重点行业、关键部门、基层站所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下发节日期间严明纪律作风通知3次,签订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承诺书145份,给予警示提醒谈话2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5人、处理党员干部4人,持续释放严抓深治的强烈信号。

  专项监督不断强化。不断加大对违规发放考务费、评审费,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共追缴、清退违规资金183.15万元。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5条,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7份,约谈132人,全市40家单位部门246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自查申报。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专项整治,对发现的2处问题持续跟进监督整改。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初见成效。始终坚持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实际梳理出我市6方面27类问题和表现形式,督促指导全市33家党组织对照自查上报问题(整改)清单。对集中整治工作不用心不尽心、查摆问题敷衍应付的5家市直单位党组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在扶贫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2名干部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

  (六)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高压态势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及时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召开全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不断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执纪执法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提升。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平台配套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和综合分析研判,严格执行“乡案市审”制度,加大初核工作力度,坚守办案安全工作“生命线”,从严从快处理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共受理信访举报87件/次(上级转办37件/次,自收5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4件,立案审查17件,审结立案案件18件(含2018年3件),“乡案市审”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

  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坚持纪律教育常态化,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宣传工作总体安排。分两批次组织重点领域相关部门负责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接受“零距离”警示教育。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知识及财经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让全市领导干部从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通过开展“亲情唤廉洁”家庭助廉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严格执行周例会学习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指导推动工作实践,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进一步提升。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思想状态,增进团结促进工作。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正风反腐一线增强斗争精神,涵养斗争本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19年以来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委机关现有党员14名,占63.6%。

  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为重点,全面系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摄制的18张培训光盘,组织3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内外各类培训21期,实现了全员培训全覆盖。不断加强实战锻炼,选派6名干部分别到省州纪委跟案学习、安排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参与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抽调1名干部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通过“上派下调”、“以案代训”、“以干代训”,全面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自身监督不断深化。细化内控管理,形成科学规范的机关保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提升运转效率。认真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登记备案办法(试行)》,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严格落实《规则》《规定》,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内部制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防止“灯下黑”。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十三届纪委四次全会“1234”工作布局和99条具体措施、州十二届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柴达木绿色新城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深化思想政治引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把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要位置,作为第一位政治任务,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一以贯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建立完善常委会、党支部和工作例会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第一位,带着感情学、联系思想学、结合工作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在抓好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随机抽查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贯彻情况。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新起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六个必须”要求,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政治建设。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发力,在务实戒虚、深挖细查上持续发力,在整改提高、开拓进取上持续发力,在贯通结合、一体推进上持续发力,凝心聚力抓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确保中央和省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监督。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自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中央和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产业集群发展、改善民生福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三大攻坚战”、“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探索建立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制度,划出政治“红线”,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照“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深化脱贫攻坚专项治理。针对我市落实43项指标体系持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察和日常监督的重点,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行为严肃问责。加大对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援青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的专项监督力度,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资金规范使用。持续抓好市委书记领办重点问题线索任务落实,在解决具体问题上见实效。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治理。2020年是扫黑除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年,要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进一步落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工作会商等制度,提升扫黑除恶和惩治腐败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负责制,进一步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三书一函”跟踪问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民生10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对已侦破案件“回头看”,逐案过筛评查,集中力量在“破伞”方面取得新突破。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调动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推动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督促检查各村(社区)用好“为民村级微信群”,进一步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加强对省州市委民心工程工作推进的监督,切实解决在“三资”管理、民生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惠农资金使用、寄宿生补助和营养餐、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总结“微权力”治理工作成效,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保障民生民利。

  持续深化生态环保专项治理。深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围绕落实河湖长制、“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等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生态环保方面责任不落实、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执法监督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监督力量,强化追责问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重点加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挥纪委监委牵头作用,压实发改、住建、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管责任,围绕工程项目策划、评估、决策、设计、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等各环节开展“回头看”。深入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不到位、串通投标、规避招标及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注重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把工程项目交给自己背后关系人,从中搞权钱交易等问题。

  大力整治违规私设“小金库”问题。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等关键环节,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从源头斩断不良作风“资金链”。加强纪委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问题线索移交,严肃查处贪污,私分、受贿、行贿和套取专项资金、会议费、培训费私设“小金库”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三)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认真正确履行协助职责。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执行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案件处理向党委主要领导、党委常委会和上级机关报告、审批的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事项经常性的研究会商。认真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推动党委(党组)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管好干部。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编办《关于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市委对派驻机构改革的领导作用,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到位。加强与组织、编办、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为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打好基础。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领导支持,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在此基础上,与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相融合,通过巡回监督、驻点监督、点穴式监督等方式,把派驻监督立起来,强起来。 

  进一步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严格落实已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扎实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着眼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研究制定“基层建设深化年”工作方案,巩固深化基层建设年活动成果,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拓展。持续推进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立足自身特点优势,探索深化统筹调度、整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逐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的基础上,以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工作办公室硬件设施、人员配备、职责定位、能力建设、履职考核为抓手,研究设计建设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先行先试,探索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优化升级。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公正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与州纪委监委联点我市领导的沟通联系,主动向州纪委常委会报告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四)发挥监督专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驻在单位的问题,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要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工作的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扎实开展本单位本部门政治生态研判评估。从履行岗位职责、执行管理制度和部门管理权等方面认真分析岗位特点和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全面排查出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廉政风险点认真制订措施,强化监控,实施动态销号管理。一体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纪检监察统计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运用大数据思维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精准研判把握我市政治生态状况。强化廉政回复在日常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回复面宽分散、不聚焦、不规范等问题,规范党风廉政回复工作。

  继续深化巡察监督。强化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果运用,抓好第六轮巡察整改落实监督,压实党委巡察主体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加强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根据《八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开展第七轮常规巡察,聚焦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治理开展专项巡察,统筹安排巡察“回头看”。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强化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干部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融合,进一步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力量交叉配合、业务优势相互支撑,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年内巡察全覆盖。

  进一步强化重点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大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治理力度,协同巡察、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和审计,深入分析人防系统突出的腐败问题,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为党委加强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依据。重点加强对工程项目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把工程项目交给自己背后关系人,从中搞权钱交易等问题;加强对交通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等方面规避监督,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方面弄虚作假套取、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加强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的监督,注重发现和解决“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力,权力滥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以权谋私、“靠企吃企”等问题。

  实现贯通融合的长效监督。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有效衔接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增强监督的协同性、系统性。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自上而下、依法依规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监委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实现常态化监督。

  (五)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从讲政治高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紧盯基层职责事项多、工作台账多、机构牌子多、考核督查多、创建评比多、政务工作APP多以及统计造假等问题,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入治理。进一步优化监督检查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级各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查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整治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要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违规乱发津补贴、收送电子红包等典型隐性变异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加大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完善制度、强化约束。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树立正确导向。

  (六)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姿态毫不动摇,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以来不敬畏、不知止,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查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治病救人”方针,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严肃处置陷害诬告举报,及时公布典型案例,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证明。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问题线索做必要的前期摸排了解,增强研判处置的准确性,做深做细做实初核工作,提高成案率。进一步加强办案中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教育感化工作对象相信组织。强化办案和安全保障,抓好留置看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确保队伍稳定、管理规范、看护到位。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重点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

  做好“后半篇文章”,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推进以案促改,确定案件审理部门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以案促改的责任部门,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结合查处典型案件,督促案发部门和单位认真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有针对性地整改解决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着眼推动重点领域机制制度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执法与审计、组织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的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着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加强廉政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坚持标本兼治,在严厉惩治、强化震慑的同时,严格落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继续抓好案件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案审旁听、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系列活动,让警钟长鸣。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干部参观党建示范长廊、柯鲁柯镇农垦红色教育基地传承红色文化基因。继续开展集中开复工项目廉洁集中约谈、工程项目廉洁建设和“亲情唤廉洁”家庭助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国法和重大举措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带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前谋划2021年县、乡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备,对班子成员结构、人选及早物色,赢得主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组织功能,夯实基层基础。注重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坚持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制度。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学好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张光盘和配套讲义,增强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纪法标准的能力,提升全面履行双重职责水平。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实施纪检干部能力提升计划,用好浙江援青智力援建,拓展挂职帮助、交流学习工作,继续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实践锻炼方式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安排参与具体工作,推动其积极履行职责。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和实际应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水平。

  不断强化自身监督。从严从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落实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增加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进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坚持“刀刃向内”,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履职法制化、党建科学化、监督经常化,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使命神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扎实推动新时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现代化柴达木绿色新城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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