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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6日 | |||||
为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立足职责定位,聚焦理论学习、问题整改、政策落实重点领域部署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委、工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统筹谋划部署突出“细”。一是坚持理论深学先行。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两次视察青海时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持续巩固“推、拖、怕、贪”专项行动成果为抓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学习例会、三会一课、专题研讨、撰写心得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三力”,为专项监督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坚持走访调研先行。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实地走访、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监督检查、巡察反馈等方式,摸清全区生态环保情况,找准老顽疾、新问题,为谋划部署专项监督明确重点方向,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坚持谋划部署先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省州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发《大柴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大柴旦纪检监察机关2021至2023年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措施》,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措施、任务分工等内容,建立2021年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为专项监督落实见效提供机制保障。 强化精准监督做到“实”。一是深化靶向监督。紧盯生态环保高地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协助工行委把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作为年度工作重中之重,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部署、一体实施,推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政治责任。聚焦“四个重点”统筹安排监督力量,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明察暗访、联合督导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11次,发现问题8条,反馈意见建议12条。二是深化政治巡察。2020年木里煤矿非法采煤问题暴露后,对行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社会发展局等5家部门单位开展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6个,督促完成整改15个,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得到有效落实。三是深化联动协同。坚持贯通衔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监督合力,产生“1+1>2”的效果。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机制,修订纪工委、工委巡察办制度机制47项,召开反腐败协调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议3次,制发《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的提醒函》,统筹使用各方力量,推动监督工作和监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深化标本兼治注重“效”。一是强化以案促改。认真落实“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要求,以木里煤矿非法采煤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印发案件通报2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开展廉政文艺演出活动1次、集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编发《典型案例警示录》50册、提醒谈话2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强化问题整改。以强监督促强监管抓落实,聚焦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排查梳理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方面存在的工作短板,通过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等方式,传导整改压力,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高效整改落实到位。 在扎实推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任务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生态环保问题线索来源单一,群众参与监督意识不够强,纪检监察干部缺乏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不足;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广度力度深度不够。下一步,将持续发挥好监督第一职责,抓好以下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调研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委、工委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联点包抓制度,序时推进监督任务落实;聚焦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倒逼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抓好整改责任落实;对近年来办理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再梳理再摸排,对生态环保工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利用好近年来全国、省州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别是文国栋、梁彦国、李永平违纪违法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大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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