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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海北州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草案)
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6日
  
  中国共产党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经过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过去五年,十二届州纪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

  大会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安排部署,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新要求,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为推动全州构建“243”发展新格局、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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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海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北州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北州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