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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0日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全力保障和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8月18日,海晏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州安全防范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以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旅、服务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大型活动会议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汲取8·14冒顶事故的教训和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态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和方向,确保监督实效。 会议要求,县纪委监委要带头做好委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信访室等窗口单位要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办公室要做好体温监测、消杀、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外出及时报备,切实筑牢委机关疫情防控防线。同时,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作用,紧盯各单位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作为做好当前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不打折扣,不找理由。 会议强调,督查组成员要本着对组织、对个人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做到台账必查、现场必到,重点单位重点查,该延伸的下属单位、企业必延伸,全面掌握各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履行责任不力,工作上打折扣、反馈后仍然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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