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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用“铁纪”护航防汛工作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1日
  
  汛情就是命令,防汛就是责任。近期,青海迎来今年入汛以来最强降水,州内多地连续出现强降水天气,地质灾害易发,防汛形势严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筑牢防汛工作纪律“堤坝”。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全市防灾抗灾救灾的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罗文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强降雨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监督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市纪委监委闻令而动,立足职责定位,先后印发《关于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八严禁纪律要求。转发海西州纪委《关于在防汛救灾工作中严守纪律认真履职的通知》。成立督导组,联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查阅资料、电话抽查等方式,重点对市水利局、住建局等6个行业部门和唐古拉山镇拉智村、乌图美仁乡察汗乌苏村等8个村防汛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应急值班值守、物资保障情况及干部工作作风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4条,提出意见建议14条,并跟踪落实整改。

  近日,受副热带高压东退及北方冷空气的共同影响,降水落区重叠度高, 9月上旬那棱格勒河流域上游、南部山区和唐古拉山地区降水频繁,且出现强降水风险较高,易印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市纪委监委立即下发《关于做好防汛救灾监督工作的提醒函》,通过电话督办、监督检查等形式督促责任落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马永平带领相关派驻组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前往那棱格勒河,传导工作压力,并围绕贯彻执行防汛救灾各项决策部署、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及物资调拨使用、党员干部在岗履职尽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等5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督促市应急、水利等职能部门严格落实防汛工作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推动各项防汛救灾部署落地见效。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推动防汛救灾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压牢工作职责,全方位“护航”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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