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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3日至8月2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政治巡视,9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存在的19条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明确了整改要求。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巡视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县委坚持以高度警醒、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面看待、正确对待,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讲条件,不找借口,用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切实把整改落实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注重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巡视工作是对海晏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的政治体检,是对海晏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综合会诊”的思想认识,在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海晏反馈意见会后,县委随即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巡视组反馈会议精神,对扎实抓好整改作出安排部署,确保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落实。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县级领导及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县委统揽、常委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注重以上率下。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海晏县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县委常委会班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认真开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四必谈”的要求,县委书记带头、常委班子成员之间扎实开展谈心交心,做到了把班子问题、个人问题、对方问题、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等“六个谈透”;畅通走访调研、书面征求意见的渠道,重点围绕巡视组反馈的六个方面征求到常委会班子的意见建议25条;聚焦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主持召开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县委常委班子成员主动担责、对号入座、积极认领,形成了诚恳接受、以身作则、坚决整改的思想共识。县委坚持一环扣一环,一步跟一步,逢重要会议必讲巡视整改,逢常委会必听整改进度,着力营造聚精会神抓整改的政治氛围。 三是注重问题导向。在边巡边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海晏县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细化分解提出102条整改措施,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两个月来,县委常委会和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1月15日还专门召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了五个重点单位整改工作汇报,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设定完成时限、加快整改进度,全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程开展跟踪督办、专项督办和重点督办,全力保障了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相结合、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相结合、短期问题与长期问题相结合,对具备整改条件的个性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复杂和疑难问题逐项对照、逐项甄别,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目前,全县共修订、新建制度32项,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比如,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制定出台海晏县党支部建设年活动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规范党内民主生活会和党内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性文件。 五是注重统筹结合。坚持把推动巡视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中共青海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相结合,与推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转型发展、城乡统筹、生态环保等工作有机结合,使问题整改过程成为推动改进工作、落实决策部署的过程,确保中央及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的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围绕省委第二巡视组提出的6个方面19条问题,把整改落实工作同深化专项治理活动相结合、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同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同深化重点工作推进相结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截止目前,19条具体问题中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的14条,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尚未全面完成整改需要延期整改的5条。 (一)政治建设有差距,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关键领域改革滞后,省上安排要求从2017年开始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海晏县2018年6月13日才召开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尚未全面完成整改需要延期,预计2019年3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所有村清产核资和第一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2020年按省定要求按期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细化改革责任清单。根据中央及省州历次深改会议关注的重点和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确定的重点事项以及近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对年初已下发的改革任务清单进行补充完善,增加组织实施好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推进海晏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建设等重点改革事项,改革任务由原来的79项增至84项。同时强化改革责任落实,重新制定改革任务台账,明确改革任务推进的时间节点,及时了解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专题会议等方式加以解决。二是强化改革责任落实。针对存在的改革协同发力不够等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运行机制,比如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仅由农牧局一家实施改革任务不能顺利推进的问题,重新完善改革参与单位的责任。同时直接明确各改革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改革联络员,以QQ群的形式建立改革联络员的交流平台。将重点改革任务纳入710督办事项,保证重点改革事项的有效落实。三是强化改革任务督办。深改会议结束后,及时印发议定事项督办通知,制定《改革任务进展登记表》,按照是否按时间节点完成,情况较好、正常推进、进展滞后等类别进行分类梳理。四是强化改革任务销号。按照实际的改革成效以及确定的任务事项,推行改革任务跟踪销号制度,逐条进行审查,建立整理销号台账,从全面完成、阶段完成、持续推进、尚未开展等四个方面梳理了台账任务。五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县乡村三级工作领导体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农牧区集体产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安排一名县级领导专职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村集体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结合县情实际研究制定《海晏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流程》《海晏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阶段完成时间表》《海晏县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海晏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评估方案》《海晏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评表》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梳理出66种成员界定的类型,提出界定参考意见,健全“研判建议、实名票决、沟通反馈、落空追认、多占退出”等五项机制。目前试点的金滩村已完成村级资产清产核资登记和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入户调查摸底和二次公示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改革实践、推动改革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改革方向,凝聚改革合力,不断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坚持改革思路和措施到位,坚决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共青海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来谋划和推进改革。坚持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将全面深化改革与衔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改革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任务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实施好一项工程,打好两大攻坚战,建设四个示范试验区”来谋划和部署改革,着力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牧区改革、“放管服”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金融财税体制改革、教育文化体育体制改革、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任务。坚持改革责任到位,明确各级领导抓改革、述改革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级领导领衔抓好分管领域的重点改革,从抓改革方案制定入手,抓好部署实施、政策配套、督察问效各个环节,推动改革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激励制度,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好改革者的积极性,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改革问责制,用好问责利剑,对责任不到位、不担当、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 2.针对“部分扶贫项目工作不扎实,工作措施不力”的问题。 (1)关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的金沙湾旅游扶贫项目,因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触及生态红线被叫停”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需延期整改,预计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具体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环林局多次与省环保厅、林业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进行对接,省环保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原则同意将我县金沙湾地区从青海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内调出。2018年8月份,省环保厅制定《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进一步明确青海湖自然保护区勘测定界,方案中金沙湾片区已调出生态红线以外;9月21日省环保厅以青海省人民政府名义将《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上报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10月18日,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在北京组织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审核会,对《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进行审核,认为《方案》方法科学、结果合理,符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要求,会议原则通过该方案。目前《方案》已经上报至国务院,年内有望得到国务院批复。经过综合考虑,我县就金沙湾旅游扶贫项目下一步如何推进制定了两套整改方案。一是待国务院对《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青海湖自然保护区勘测定界结果正式批复后,如果政策允许金沙湾地区可以从事生态旅游经营活动,我县将及时与青海湖景区管理局衔接沟通,尽快督促办理金沙湾旅游扶贫项目环评、立项、土地、规划等手续申报工作,确保企业规范运营,保证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助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二是如果政策不允许金沙湾地区从事生态旅游经营活动,我县将按环保要求调整该项目转型,调整方向是县政府用中国原子城配套建设资金置换出扶贫专项资金,并用于其它旅游产业项目;原有设施作为中国原子城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克土防沙治沙生态保护教学点打造使用。目前,项目转型方案已制定。 (2)关于“2016、2017年有241万元扶贫资金未有效支出,未发挥预期效益”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整合资金,发挥效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为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县扶贫局将结余资金与2018年的县级资金进行整合,并全额拨出,扶贫资金拨付率达到93.6%。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依据《青海省扶贫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海晏县项目实施相关解释》等相关文件,结合海晏实际,制定印发《海晏县扶贫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建立完善了扶贫项目申报流程;印发《海晏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海晏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效保障了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规范运行。三是创新监管,严把审批。创新扶贫项目管理方式,逐步探索形成项目竞争立项、公平参与、公正评审、群众监督的扶贫项目“竞争入围”机制。邀请专家、行业部门和审计机关成立扶贫项目评审委员会,共同参与扶贫项目评审论证,做到严把项目审批关,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规范项目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规范扶贫项目管理,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报账拨付效率,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等项目、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一是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重点是建立统一完善的县级项目库管理制度,组织相关部门提前做好下一年度扶贫项目的谋划准备工作。同时,对申报入库的扶贫项目,按照项目类别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集中评审论证,依照评审标准严把项目评审论证关。二是优化项目实施管理。重点是统筹考虑工程类项目、产业类项目实施的季节性、时效性,结合上级资金分批下达的特点,科学合理、分批分类将资金对接到项目,组织项目实施。三是加快扶贫资金报账和拨付。重点是在法律法规允许条件下,探索实施阶段性报账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投资规模,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进行阶段性报账。 3.针对“部分事关民生的重大项目推进滞后,县中藏医康复中心建设项目2016年3月开始设计招标,当年底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到位,但因前期工作滞后,直到2017年6月才开工建设”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强化措施全面整改了项目推进滞后的问题,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止跌回升,重大项目开复工率达98%,中藏医康复中心建设项目预计将于2019年5月底能全部完工。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加快重点项目谋划储备。研究制定项目库建设的规范性意见,着重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为重点,谋划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不断拓展有效投入空间。截止目前,全县项目库共有项目552个。二是加大重点项目联点挂钩力度。坚持“6+3”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和县级领导联系挂牌督办项目制度,建立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坚持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研究经济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固定资产入统、项目开复工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印发《海晏县2018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领导挂牌,将在建项目、未开工项目、重点争取项目纳入全县710督办事项,重点解决了迎宾路道路整治工程文物、国家公益林及通信线路改迁,迎宾路、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电力改迁等问题。印发《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县级领导挂牌督办责任清单》,对2018年19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挂牌推进,目前已开工13项,重点解决了天然气利用工程草场征地和海南州境内施工段征地等问题,协调解决了牦牛特色乳制品加工、米勒斯基国际旅游户外营地开发等项目水电路等问题。三是定期开展重点项目分析研究。全面落实月调度、季分析等工作制度,要求各项目单位每三天在项目工作群上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未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现场施工照片和监理日志,有效加快了在建项目工程进度。目前,2018年全县共落实项目135项,已实现开工项目132项(其中续建项目38项),开工率达到98%。同时,从9月份开始要求各项目单位的项目主管人员及财务人员在县发改局集中办公,做好项目投资的入统工作。四是加快中藏医康复中心建设。鉴于气候寒冷、施工周期短等原因,室外铺装及道路年内无法施工,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施工方向,从室外工程施工转向室内施工。截止目前,康复中心土建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预计2019年5月底能全部完成交付使用;室内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暖气及窗户安装,已完成3号和4号楼,1号楼已完成一半,待供暖后继续进行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年内能完成室内装饰工程量的90%。 下一步,我们将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致力解决重大民生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把民生工程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克服倦怠、麻痹思想,严格树立“一盘棋”思想,以“赶前不赶后”的态度,紧盯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抓好资金和人员保障,强力推进、加快步伐,将各民生工程项目建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项目。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对上沟通,通过向州级主管部门主动汇报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等方式,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保持上下贯通,及时落实民生工程各项工作部署,发挥发改局牵头抓总职能,加强县直部门与乡镇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会商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督促督查,严格实行民生工程月督查、月通报制度,严肃查处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对推进滞后、影响全县大局的项目,进行挂牌督办,规范民生工程实施行为。 (二)思想建设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实效不够方面。 4.针对“学习领会不深不透,转化落地有差距。对如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政治成果、发展成果、政策成果,推动海晏经济健康发展,县委还没有形成成熟的思路和实施方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学习理解不深,具体抓什么,怎么抓,缺乏研究,有等待观望现象”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拓展学习形式。积极改进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开设“领导干部大讲坛”,全县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县直部门负责人围绕分管领域业务知识开展讲座,至今已举办领导干部大讲坛5期。全面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一优两高”和“七大战略”部署重大举措在海晏县贯彻落地,安排召开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理论务虚会。继续落实学习制度,编印发放《习近平同志讲话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1400余本。在河清海晏微信公众号开设“理论前沿”,线上和线下并进,截至目前共发布动态信息160余条。二是抓好结合转化。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印发《2018年海晏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继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一优两高”战略等内容列入2019年计划中。深入开展向临沂市对口单位对标学习活动,各单位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对口单位在推动重点工作的思路理念、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破解难题的方式途径、干部干事创业的作风等方面向临沂市对口部门开展全方位的学习,目前11个单位已完成对标学习工作,形成高质量的对标学习报告10份。三是抓好任务落地。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涵盖全县所有乡镇、县直机关、金融机构、省州驻县相关单位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一办七专”工作架构,安排4位县级领导深入乡村开展调研,形成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筹备召开海晏县村集体经济“破零”“复壮”工程现场推进会,安排部署产业、资金、组织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召开海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为切入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五个乡村振兴战略示范试点行动,结合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对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海晏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海晏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初稿编制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最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着力在持之以恒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注重把握学习的及时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组建“1+13”模式宣讲团,开展学习“九进”活动,着力在提升知晓率、扩大覆盖面上下功夫,确保十九大精神在海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注重把握学习的系统性。继续深入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的“六个结合”有益做法,推动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着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成果、发展成果、政策成果,让学习的过程真正成为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措施转变的过程。围绕推进“一优两高”等部署在海晏县落地生根,继续做好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三是注重把握学习的实践性。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一优两高”战略,聚焦“四个重点”,突出“四个搞清楚”,深入开展县级领导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围绕县委确定的“抓实一项重大工程、打好两大攻坚战、建好四个示范区”工作思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县党代会确定的“333”奋斗目标。 5.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部分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有关学习制度,理论学习浅尝辄止,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查阅县级干部、科(局)及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等57人近三年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近三分之一未联系当前形势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有的缺少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内容。基层党组织在学习中照本宣科多,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健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组织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保障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海晏县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围绕推动制度落实和规范管理,制定中心组学习工作手册和“任务清单”,制定《海晏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检查制度》,推动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务实化。二是加强督查检查,增强学习实效。县委宣传部开展覆盖全县29个党委党组的中心组学习专项督查,对于督查发现的学习档案不规范、笔记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检查组当面反馈,提出整改要求限时整改,并在全县范围内下发了督查通报。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做到真学、真信,在学习中不断认知党的发展和党的理论的发展。一是纠正认识偏差,经常性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政治教育,要求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重点。定期分析党员学习教育情况,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和优化学习内容。在注重新理论、新知识学习的同时,突出加强应知应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教育,做到融会贯通、学精学透。三是增强学习针对性,重点是善于借助高新技术手段,利用电子政务、微信、qq等新型传播方式,对机关党员进行教育和引导。四是严格学习考评机制。加强对学习效果的考核,按照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党员学习情况综合评价机制,定期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县委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对意识形态工作没有专门部署,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县网信办专业人员和设备缺乏,及时有效处置网络舆情的手段和能力不足。乡镇无舆情处置预案或预案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成立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宣传部门、相关部门“四张清单”,将意识形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县级巡察范围以及年终目标考核中同步开展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健全舆论舆情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建立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归口报送、应对处置的工作程序,提高了网络舆情的管控能力。目前,舆情处置预案已制定并审议,待与全州的舆情处置预案衔接后下发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县委中心组为龙头,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张清单,做好各类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创新“互联网+媒体”平台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网络媒体的有效监督管理,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网信办建设,通过招录补充人员的方式,把网信办机构和编制纳入机构改革方案,将县网信办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组建宣讲员队伍,深入基层开展领导干部宣讲和百姓微宣讲。打造网评员队伍,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共识。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 (三)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弱化方面。 7.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提拔任用干部动议、考察汇报、研究等环节会议记录不完整,对研究讨论的过程记录不细致不规范,考察工作不全面。干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够,金滩乡党委、甘子河乡政府主要领导由当地干部担任,没有做到任职回避交流。农牧局、环林水利局等单位存在违规借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省委组织部第一巡视组反馈的有关干部选任和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已提出初步意见待省州审批同意后执行,预计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任职回避交流干部调整预计于2019年中脱贫攻坚验收摘帽后进行;全县借调人员清理工作将于今年12月底全面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三审二核实二报”工作实施办法(实行)》有关要求,严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关口,建立了动议机制,做到了干部情况提前审核,制定《海晏县干部选拔任用“一人一档”文书档案清单》《海晏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表》,严格了干部选任程序。针对省委组织部第一巡视组反馈的未达到任职时间而提任、未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的问题,结合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档案造假专项审核,进行再审核,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待逐级上报并省州审批同意后严肃处理。二是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制度。为严格执行好干部任职回避交流制度,针对我县存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当地干部担任的情况,按照实际情况已经制定出了干部岗位配备情况表、岗位空缺表,为下一步积极做好干部交流打好基础。根据中央及省州委关于乡镇主要负责人不脱贫不调整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县委整改方案要求,计划待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以后,通盘考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和岗位需求等,及时制定交流方案,列出交流清单,对当地担任要职的干部进行交流。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对借调人员的清理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开展清理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目前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正在开展借调人员清理工作,将于12月底全面完成。三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结合中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和省委《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对全县优秀年轻干部进行考察,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乡镇班子岗位空缺实际,通盘考虑乡镇班子民族、年龄、知识、性别等结构因素,制定《乡镇班子空缺岗位人事调配方案》,加大了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育使用和乡镇班子人员的调配交流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扭住干部人才这个关键,选准、育强、管好干部队伍,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规范选用程序,制定《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明确干部任用动议、推荐、考察和讨论等环节的步骤和程序。严格推荐考察,探索制定海晏县实名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暂行办法,推行实名制推荐干部,对不如实介绍被推荐对象情况,造成“带病提拔”等行为的,取消被推荐对象资格,并严肃追究推荐人责任。二是优化科级领导班子配备。着眼全县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民族构成、文化层次、专业配置、性格搭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充分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打造老中青梯次配备、优势互补、经验与活力俱备的科级领导班子,进一步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综合能力。三是完善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持续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基层“墩苗”计划,健全年轻干部到乡镇、信访等部门锻炼机制,继续加强干部交流工作,促进干部的合理流动和在不同岗位锻炼成长,丰富干部工作经历和经验。四是强化干部队监督考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跟踪督查,加强经常性考核考察,着力解决“不调整不考察、不提拔不考察”的问题。 8.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部分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以行政会议替代党委(党组)会议,金滩乡、甘子河乡、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等部门均存在以上问题。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不深刻。经信局、人社局、教育局等12个单位的个别班子成员和党员对照检查材料没有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要求进行,个别党员的材料存在雷同现象;市场安监局、兽医站等13个党支部未按时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财政局、政协办、法院、检察院等11个党支部未按时换届”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严明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各党委(党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会议、行政会议等相关制度,明确职责权限,规范议事范围及工作流程,严肃组织纪律,坚决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做决策的问题发生。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根据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青海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意见》,注重严格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和会后三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组织纪检部门派员参加、发言提纲审阅、会前请示和会后报告、落实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通报“七项”制度,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会的意见》,提出组织学习、谈心谈话、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承诺、会后整改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八个不流于形式”的党内组织生活会措施,并健全和严格党委(党组)派员参加、发言提纲审阅、会前请示和会后报告、落实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通报“五项制度”。三是强化细胞建设。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责成县委组织部于6月20日制定下发《“党支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等活动。整改工作开展后,又于10月11日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以党(工)委为单位,制定基层党组织换届时间表,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做好函告和督促工作,确保按期换届。四是加强工作督查。安排县委组织部于10月22日开展了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重点对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党内各项制度执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目前,县直机关各党委、党组及党支部全面督查已完成。 9.针对“个别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严肃认真。有37名党员干部档案中入党材料不完整,个别材料涉嫌造假。 整改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将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围绕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发展党员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责成县委组织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海北州发展党员工作“五项制度”规定,研究制定《海晏县发展党员工作层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海晏县发展党员九项制度》,明确基层党(工)委分管领导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组织员为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了组织部门统筹规划、基层党委指导把关、党支部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培训抓规范。编印涵盖《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海北州发展党员工作“五项制度”》《农牧区发展党员近亲属报告制》《发展党员“双推双选”制度》为内容的《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手册》,严格落实培养考察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目前,《工作手册》正在文印。针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务工作不熟悉等问题,研究制定《海晏县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制度》,明确各党委(党组)培训责任,具体的培训内容、时间要求和培训方式等内容。加大对党务干部培训力度,于5月31日举办“全县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培训班”,对全县村、社区、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全员培训,6月18日又对非公经济党组织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深入排查抓整改。针对部分党员干部人事档案中入党资料缺失,档案资料不齐全、不完善、不规范,资料记录不全面等问题,安排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档案自查工作的通知》,按程序对巡视反馈的37名党员的党员档案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全县共排查出档案资料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党员档案45人(含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37名),严格按相关程序对排查出的党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已核实25人,正在核实20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着力在积极分子培养、发展质量提升、发展程序规范、队伍结构优化上下功夫,促进党员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力度,探索实行“先培养后申请”的制度,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政治审查,通过提交政审材料、谈心谈话、汇报思想等方式,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的每一名党员政治合格。二是实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从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规范要求,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原则,通过“发展程序纪实、培训考察纪实、职责责任纪实、发展材料纪实”,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实行全程纪实。全面掌握党员培养发展过程中的表现,并由基层党组织初审、党(工)委复审、组织部审定的全过程审核后,发放入党志愿书。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加大重点领域发展力度。注重改善发展党员结构,加强薄弱环节发展党员工作,在“两新组织”中增加发展党员名额,并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对“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跟踪指导,重点培养生产经营一线职工、经营管理人员、社会组织合伙人中的优秀分子入党,确保下达的发展计划顺利完成。注重从高知识群体、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青年团员、优秀妇女中发展党员,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四)作风建设不扎实,“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方面。 10.针对“文风会风问题仍然突出。文风会风改进不彻底,会议数量偏多,基层主要负责人疲于参会。2017年县委、县政府共召开各类会议93次,比2016年多17次。2017年现四大班子领导形成调研报告40篇,但用于县委参考决策的不足10篇,部分县级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不深入,调查报告有数量无质量”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文制发规定。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2017年各类发文进行了全面统计,在与上年度进行对比研究后制定《海晏县党政机关精简文件简报的规定(试行)》,对发文数量、文件规格、发文范围、行文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二是严控发文规格。对照国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通知》,并将通过“两办”印发的各类公文字号、使用范围、文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三是严肃会风会纪。研究制定《关于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的若干措施》,着力从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格、缩减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严肃会议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四是加强和改进调研。研究制定《关于改进调查研究时效性的若干措施》,围绕“四个奔着去”、乡村振兴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等方面拟定调研课题,开展县级领导干部领题调研活动。同时,每半年对调研报告进行汇总梳理,编辑成册供学习借鉴,县委督查信息室也将对调研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察。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相关规定中精简文件、精简会议的要求,把好行文、会议、审核关口,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文件和会议,力争使文件、简报和会议数量不断减少、质量不断提高,确保文风会风切实转变到位。一是规范文件管理。以精简文件、控制文件篇幅为重点,提高文件质量,核定全年拟发文控制量,常规工作无新内容、新要求的不再发文,上级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二是规范会议管理。从会议数量、会议规模和会议时间上做出严格要求,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取消,可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到一起开,与会议工作内容关联度不大的单位不再要求参会。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安排县委办公室组织开展文风、会风专项自查活动,并根据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改进会风文风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及时反馈通报,要求整改,确保会风文风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加强县级层面调查研究统筹力度,建立调研审查制度,按月研究提出县级领导调研计划。加强县委政策研究能力,充实加强专业力量,做好问题建议梳理和成果转化应用。 11.针对“工作作风不实,存在乱作为的现象”的问题。 (1)关于个别部门领导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作风不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要求由县纪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作风办组成专门督查组进行实地走访督查,通过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专门督查。目前已完成6个乡镇、31个县直机关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任务,对查出的自查工作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台账建立不完善3类共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5个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关于2017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县某砂石有限公司违规享受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017年,县上设立普惠金融产业扶持基金,撬动银行贷款助力脱贫攻坚,因监督不到位,当年违规向3家不符合条件的非涉农公司发放惠农贷款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健全体制机制。责成县金融办督促合作银行将不符合条件的扶贫贷款全部转为普通商业贷款,不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将砂石公司贴息资金退回县扶贫办贴息专户中。责成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分管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强化监督监管。责成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由县金融办牵头对银行部门金融贷款开展专项检查。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环保、脱贫等重点领域,严查基层“微腐败”和“不作为”,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修订细化海晏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意见,继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将作风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一是违规发放补助、评审费。二是兼职违规取酬比较普遍。县发改局、县农经站等单位的财务人员(国家公职人员),兼职县卫计局、县草原监理站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违规取酬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全面整治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问题。责成县纪委牵头组成督查组,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详细调查核实,根据省州《关于做好全省扶贫系统干部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违规领取评审费、验收费等报酬费用的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将2015年至2016年违规发放的项目评审费、会审论证费全部收回并上缴到省州指定帐户。二是开展全县财会人员兼职取酬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清理整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兼职取酬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督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2013年以来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在职在编财务人员(含非专职财务人员)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严格清查,对已查清的全部收缴至县纪委监委廉政专户并统一上交县财政。整改情况县委已及时向省委巡视组、省州纪委汇报。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制度执行力建设活动,于9月27日组织召开全县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会上总结分析了前三季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将违规发放补助、评审费、奖品款和兼职取酬等问题的整治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违规发放补助、评审费、奖品款和兼职取酬等问题开展了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对6个乡镇、26个县直机关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任务,未发现违规发放补助、评审费、奖品款和兼职取酬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以我县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为戒,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已有成绩,破解新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党委(党组)会议等形式,及时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就中央八项规定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并选取网络报道、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事例进行深入分析,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的自觉性。二是全面自查。采取单位自查、个人自查相结合的原则,对照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制度,在对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婚丧喜庆财务管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违规使用公款消费、违规公务接待和落实“四不直接分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车、不漏一房,不留死角。三是强化督查。研究制定作风建设正负面清单,组织县纪委、县作风办、党风政风群众监督员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对落实八项规定不力的将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 13.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一是无公函支付接待费用。二是财务支出白条入账。三是财务报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青海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海北州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向各预算单位转发13项规范“三公”经费的相关文件,从严从紧控制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安排开展全面审计工作。按照《海晏县委托社会机构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购买审计服务的方式,在现有的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委托审计的模式,力争在五年内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全县财政监管项目资金的长效机制,强化对行政经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加大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开展了帐表一致性、预决算公示、扶贫资金、财经纪律等专项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四是加大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各预算单位所有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将全县56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实现了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全覆盖,向各预算单位下发《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县(乡)财政管理综合绩效工作进行中期督导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五是继续加强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力度。我县地方财政预算在县人大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财政公示专栏进行了公开,并由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公示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模板,在政府网站财政公示专栏进行了公开,于8月21日公开了地方财政决算,于9月3日公开了全县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六是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程序。已向各预算单位转发《海北州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一步严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额度和规范采购程序。七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求其深刻总结,查找问题根源,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杜绝一切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在全县范围开展“小金库”及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51个预算单位监督检查任务,对查出的问题下达了结论,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严格经费审批流程,加大财经监管,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探索制定《海晏县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海晏县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海晏县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全县党政机关会议活动、差旅、培训、因公出国(境)等作出全面规范,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以各乡镇各部门预算单位财务工作分管领导、财务管理人员为主体,举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维护财经纪律”培训班,重点讲解财政纪律内容、要求及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举办新《预算法》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普及财经法律知识,构筑各乡镇各部门遵守财经纪律共识。三是加强预算约束。科学、规范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制度,将部门所有收入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大力推行预算公开评审,推进“开门办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督促各部门按要求进一步公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资金运转模式,实现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全面推行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加强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对大额现金异常流动进行跟踪监测,严格大额现金提取和交易管理。 (五)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基层腐败问题多发方面。 14.针对“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有差距。2015年至2018年5月,县委常委会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支持不够,巡察机构和队伍力量薄弱,工作质量不高,巡察利剑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部分党委(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雷同,未结合单位和部门实际设立个性指标。县四大班子、县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自查材料中,回避问题矛盾,对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剖析整改不够”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县委主体责任,抓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在每年初的县委全会、纪委全会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具体任务,逐项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结合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及各单位党风廉政风险点,区别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签字背书”,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体系。同时,在全县范围自上而下多层次、全覆盖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明确要求县委常委及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全会进行书面和大会述职,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及县委各部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安排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考核,从不同层面、在不同场合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动落实责任。积极支持县纪委监委定期向县委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督促主体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杜绝责任虚化、空转。二是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研判部署。11月9日召开海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县纪委监委关于对县民政扶贫开发局等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核查报告,研究决定在全县重点项目工程领域开展督查检查活动、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自我检查回头看”活动、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研究通过《海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11月16日召开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县委主要领导通过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为全县各级领导特别是广大科级领导干部敲警示钟、打预防针、上廉政课,切实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强化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支持。11月1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通过了《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修订稿)》《中共海晏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审议稿)》等方案,推动巡察工作进一步聚焦政治巡视、进一步向基层站所延伸,消除工作“盲点”,确保全县巡察工作紧贴中央要求。同时,进一步健全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将巡察成果运用到干部教育管理、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等方面,切实抓实巡察成效。 15.针对“履行监督责任缺位。县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办案力量薄弱,乡镇纪委干部不会办案、不敢办案、不愿办案的问题比较突出;监察体制改革后,转隶人员对党纪党规不熟悉,原纪委干部对法律法规掌握欠缺。监督执纪宽松软现象仍然存在,严肃问责不够”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精简议事机构。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见》、《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市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能力的意见》和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要求,取消和退出26个议事协调机构,保留了12个议事协调机构。根据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内设机构,县纪委监委设立7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从原来的12名增加到17名,聚焦主责主业的力量进一步增强。二是严格落实“三转”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将各乡镇支持纪委“三转”情况纳入到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督促乡镇党委积极支持乡镇纪委工作。三是加大对乡镇纪委的指导和督促。针对乡镇纪委力量较弱、业务能力严重不足、难以独立执纪办案的客观实际,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了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和督促,先后抽调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到县纪委监委跟班轮训,并安排3名乡镇纪委书记参与县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四是着力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关于加强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审核通过各乡镇规范化建设年度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安排2名办案人员参加州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进行跟班学习。组织9名干部参加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培训班,安排4名办案人员参加全省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能力提升培训班,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的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计划从明年起,以自主办班的形式每年适时举办1-2期“县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扎实开展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两方面的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县乡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16.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力。部分县级领导对分管部门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结合相关反面典型案例,11月16日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基层站所负责人等重点岗位人员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运用身边人、身边案,采取警示教育、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廉政鉴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制度,年内对各方面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46人次认真进行了廉政鉴定,共出具《征求意见复函》22份;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分管县级领导、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抄告了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提出加强同级监督等方面的针对性意见建议共18条,重大问题同步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进行了抄告。目前,5名抄告人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反馈了相关情况。抓好廉政档案建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推动建立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计划先期建立完善科级干部中所有问题干部和各单位“一把手”共85名的廉政档案。 17.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执行督察不力,干部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在全县开展制度执行力情况全面督查活动,通过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制度执行和建章立制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各单位执行廉洁纪律、项目资金监管、党内生活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目前,督查检查已基本结束,将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执行力活动进展不平衡、效果不明显等共性问题,下发督查检查结果通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进展缓慢、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一律按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决不姑息。二是强化廉洁教育。县委办公室向全县各党委(党组)、县纪委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分别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知》,对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了详细安排部署。结合典型案例通报,下发《关于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各乡镇各单位正在有序开展。通过“领导干部大讲坛”面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专门详细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利用县纪委“微信答题”平台开展13期党纪法规答题活动,将全体科级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纳入测试范围,实现了测试对象、测试内容“双覆盖”。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逐步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格局,畅通“12388”举报网络、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开通网上举报,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全县四乡两镇设置信访举报信箱、公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纪委书记电话,鼓励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发现问题,积极举报,各乡镇纪委每月定期对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并上报县纪委。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和线索移送、协作办案、协调督办等制度,召开反腐败案件协调会议,与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同会商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四是加大违规违法查处力度。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违纪案件查办的全过程,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 下一步,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强基础、严纪律正风气,为建成生态富裕文明和谐平安新海晏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严格落实县委的组织领导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布局中,健全县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督办,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健全明责督责述责追责的责任落实体系,严格落好实各级党委、党组向县委定期报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二是强化党委巡察监督。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扩大巡察工作范围,推动巡察向站所、村社等神经末梢延伸,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的纪律监督,制定加强一把手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重点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年度报告和即时报告制度,创新方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四是坚决支持纪委履职到位。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大力支持纪委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全力推动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处腐败,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五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监委干部培训,充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确保纪检监察队伍高效履职。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聚焦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执纪问责,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对老虎露头就打,对苍蝇乱飞就拍。七是深入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重点以构筑“不能腐”防范机制为目标,以开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为手段,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抓好制度清理、制度完善、制度创新等工作,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筑牢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防线。 (六)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彻底,整改效果未达预期方面。 巡视组共反馈2条问题,一是文风会风问题仍然突出,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执行督察不力,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2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在前文中说明。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虽然,我县在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一些问题,仍需要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巩固成果、总结经验,不抓到底不松手,不改到位不收兵,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平安新海晏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坚持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紧盯增强“四个意识”,深化整改,始终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先导,旗帜鲜明地把讲政治、守规矩放在县委工作的首要位置,把政治建设的成效体现在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精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五个扎实推进”的重大要求,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去;继续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不断强化“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理念和“一岗双责”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督导和对党员干部廉洁干事、干净做人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凝聚全县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强大战斗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切实担负起新形势下改革发展稳定的重任;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将继续坚决按照“百分之百把问题剖析到位,百分之百把责任落实到位,百分之百把问题整改到位”的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严格完成时限,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持续整改的事项,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各项措施,明确路线图,落实时间表,把各项问题的整改列入全县710任务督办清单强化督办,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坚持工作整体推进,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结合起来,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起来,与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落实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结合海晏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全县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把整改落实作为牵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抓好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上实现突破提升,全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问题整改过程成为推动改进工作、落实决策部署的过程。以长效机制建设增强问题整改成效,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个方面的制度、堵塞一个方面的漏洞、提升一个方面的工作成效,通过建章立制最大限度地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努力做到标本兼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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