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巡视巡察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3日 | |||||
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州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14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有关要求。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现根据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巡察反馈会后,县统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推进等工作,并逐项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巡察整改到位 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乌兰县统计局党组落实州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巡察发现的问题,逐 条逐项列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时限。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州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的问题,根据问题一一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 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二是根据学习计划,在每周一组织召开学习例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加强和巩固学习效果。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推动各项统计工作扎实开展。四是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帮扶慰问、开展志愿服务等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养,为我县开展好统计工作打牢坚实基础。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集中学习30余次,开展测试2次。 (二)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加深理解,提升思想认识,规范开展党组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三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上半年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1次,节前相关安排4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规范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成员参与支委会,严格区分党组会、学习会、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扎实开展各项组织生活。 (三)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部署、同检查,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领导、保障、监督作用。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打好基础。支部委员会召开前均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工作规范》进行学习,深化党员干部对开好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开展好组织生活。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筹划了党建重点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四是组织召开了“乌兰县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州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谈心谈话紧扣工作实际,谈话过程有方向、有实效。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工作落实。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省州县纪委通报,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矩,持续抓好学习教育,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每逢节假日,必开展节前廉政提醒,并在今年开展的七一系列活动中,支部书记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讲内容开展了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牢记党的宗旨,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四是制定《乌兰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了党组主要责任人及班子成员职责,并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五是就自行采购办公用品、外出培训无相关文件及业务经费列支其他活动经费等问题,进行了相关情况说明和文件补充,并上缴违规发放的差旅费,分管财务副局长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财务管理问题作出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六是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知识的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及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财经法规等知识,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规范财务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支付程序。 (五)执行作风建设规定措施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具体措施,进一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定。二是对2014年以来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时补充了公务接待相关通知、函等文件,对确定没有相关文件或函的公务接待,提供了相关情况说明,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考务费、授课费,并上缴国库。局党组书记主动上缴本人经办的招待费。分管财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教育引导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向县政府办报备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并由财务人员就财务问题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局党组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问题已向县委作出深刻严肃的检查。并根据我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充实了清单内容,做好学习安排,并扎实开展整改落实,确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实效。四是局党组对材料出现雷同、造假等问题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由其就“内容雷同”“照片相同”等问题作出书面检查,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个人剖析、心得等出现雷同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撰写材料,严禁再次出现此类问题,并安排副局长对局干部职工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坚决杜绝雷同现象。五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乌兰县统计局审签制度》,修订完善了《乌兰县统计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乌兰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乌兰县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加强规范约束,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7-8241145;邮寄地址: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统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qhwlxtjj@163.com。 中共乌兰县统计局党组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