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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四)海南州民政局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7月5日
  
  为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全力推进党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落实,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海南州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出发点,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行各业相继开展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海南州民政局在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各乡镇、村(社)困难群众家庭,全面梳理以往发现的问题和治理情况,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走访困难群众,并与扶贫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等人口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一是州县民政干部利用下乡抽查、走访贫困户,对贫困家庭经济状况再次进行详细调查,并对党的民政政策、惠民政策等进行了详细的宣讲,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100份,发放宣传册1200本、各县开展业务培训5次,参加人数达394人次。截止目前,各县共走访摸排核查困难群众6378户20783人,共纳入农村低保304户654人,特困供养5户5人,临时救助5700人次1021万元。二是利用全州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视频培训会,对州县民政局及社会求助科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主管领导、民政干事、经办服务人员、社区负责人等250余人进行了培训。同时,全面梳理并治理相关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加大走访排查困难群众,对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精准认定和信息录入等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截止目前,为9426户23302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614.04万元;为3233户6226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802.97万元;为5700人(次)的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救助金1021万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达到12672元/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达到11520元/年,共为1441名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945万元。

  通过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聚焦普遍性的问题,逐一清理整治,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切实畅通了困难群众获得救助帮扶渠道,提升了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度,做到了问题不落死角,防止专项整治不到位反弹等问题。确保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高标准谋划、高站位起步、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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