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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8日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回顾总结天峻县纪检监察党支部2024年上半年党的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6月27日,天峻县纪检监察党支部召开2024年上半年“对标找差距 聚力再启程”复盘会,县纪检监察党支部书记蒋淑香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支部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并由党支部书记蒋淑香同志对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做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作安排部署;支部党员就上半年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依次汇报,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着重对党建工作进行经验分享。 会议指出,要更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牢把握党的政治建设这个统领,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厚植机关政治文化,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着力提高机关党建的质量和水平,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会议要求,一要把执行党内制度与严肃党内生活建设好。要高度重视党内法规执行,强化制度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上率下、率先垂范,纪检党员干部为遵守执行党内法规作出表率。二要把理论学习与业务提升结合好。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自己“身份”,学思践悟,积极带头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要把主责主业与党支部建设结合好。要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构建务实管用、符合纪检监察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下大气力抓好制度执行,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四要把纪律和法律有效衔接好。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要善用《条例》来指导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天峻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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