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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
10月11日,乌兰县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邢惠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陈政和,县法院院长徐兴龙、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槟出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人行乌兰支行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滕佳材同志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如何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通力协作,全县反腐败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案件和线索移送通报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合力持续增强,有力推动了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小组是纪委监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机构,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全县反腐成效,关系到全县工作大局,关系到全县政治生态,各成员单位要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积极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变化,明确自身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持续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和工作衔接,切实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步调一致、整体作战”,确保反腐败协调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合力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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