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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8日 | |||||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委、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海晏县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聚焦群众热切关注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强化保健食品风险管控,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专项整治执法“信息共享、部门同步”的优势,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电视台、LED显示屏播放等方式,加大正面宣传优势,鼓励消费者健康生活、理性消费、科学消费。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开展保健食品及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检查行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0余次、行政指导12次,检查涉及销售保健品经营店11家,对检查中发现的1起涉嫌销售不合格保健品的进行了立案。组织召开保健食品及保健品经营店行政告诫会,与11家保健食品及保健品经营者签订了经营承诺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守护群众看病钱。县医疗保障局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张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海报,公示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参与。坚持人工检查与智能监测相支撑,利用智能监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药品耗材、医疗行为进行监控,实地督导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2家,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8人次,追回违规基金93.15万元;对属于第三方承担、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1.86万元予以拒付,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不合理用药、记账量过大等情况予以拒付313.07元,有效规范了医保基金运行。 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县教育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7部门,成立海晏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从安全隐患、办学资质、师资聘任、收费管理等9个方面对全县9所登记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和整治,坚决禁止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应试、超标、超前培训等,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办学。目前全县注册的4所学科类、4所艺术类、1所托管类校外培训机构中3所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注销,1所学科类培训机构正在办理转型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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