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关闭
乌兰县五项举措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0日
  
  今年以来,乌兰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通过五项举措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县纪委常委会学习6次、单位集中学习会24次,撰写心得体会52篇,增强了政治责任意识。以新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为重点,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共开展研学3次、辅导讲座2次、跟班学习4人、法宣在线答题62人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监督执纪本领。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派驻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综合派驻机构由3个调整为2个,核定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2名,核定县委巡察组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2名。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成立镇监察办公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制定《乌兰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聘请特约监察员10人。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抽调专人16人,成立4个督导检查小组,围绕人员在岗、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情况,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84次,发现督促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72个,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村干部1人。紧盯节假日重要节点和重点工作,开展常规检查5次、专项检查3次,下发巡视整改提醒函2份,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48个,约谈提醒52人。立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通报曝光1次。

  开展“4+2”专项治理。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半年处置问题线索2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4人,提醒谈话2人,集体约谈31人。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处置问题线索3件,办结2件。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受理处置问题线索4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开展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摸底排查2015年以来投资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257个,发现装订不规范、无签订日期等问题23个,发现问题线索2件,立案1件。持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治理,就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集体约谈19人。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处置问题线索1件,立案1件,提醒谈话1人。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抓好省委巡视组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安排专人6人成立三个核查组,集中力量专案攻坚,失实了结2件,已立案5件5人,拟立案1件1人。上半年受理信访举报27件,处置问题线索30件,初步核实23件,谈话函询2件,直接了结5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留置1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32人,占71.11%,第二种形态11人,占24.44%,第三种形态2人,占4.44%,第四种形态0人。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完善制度8项、下发通报1期。
相关链接
  学习先进事迹 争做合格党员
  县纪检监察机关党支部 开展“抓党建、促脱贫、谋发展”主题党日活动
  乌兰县纪委监委 认真学习传达省州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
  三看三查三比三要 压实防汛救灾责任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乌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乌兰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乌兰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