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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令哈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月14日 | |||||
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严明纪律和强化警示震慑,现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德令哈市第五中学党支部书记汪康盛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7月20日,汪康盛在海西宾馆为其子举办婚礼,婚礼现场收受学校教师礼金共计9000元,在学校内部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19年12月,汪康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上述案例充分暴露出个别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缺失,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个别干部对党纪党规缺乏敬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市具体措施不坚决,心存侥幸心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自觉抵制歪风,树立良好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约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督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取得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请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将开展警示教育情况报送市纪委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德令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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