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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8日 | |||||
近年来,海北州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保护生态环境”“三个最大”重大要求,扛牢做实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这一政治监督首要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力常态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扎实推动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海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积极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 提高政治站位,统筹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州纪委常委会从政治高度认识生态环境问题,自觉将监督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标尺。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惨痛教训,聚焦党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行动方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推进政治监督重点任务具体行动措施》,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监督重点、方式方法、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统筹部署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聚焦重点任务,深入一线靠前监督检查。坚持“立足政治标准看生态、运用政治思维抓监督”工作理念,今年在扎实开展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海北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图斑修复及矿山整治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两个国家公园”建设、水土涵养保持、草原生态环境治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各项任务落实,以强监督、强震慑推进强监管、强治理。连续4年抽调15名经验丰富的副县级“老纪检”带队组成专班,开展9轮次全覆盖式监督检查。深入矿山和图斑现场,督进度、看成效、查问题、找原因、促整改,发现具体问题800余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推动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反馈我州的24个问题整改,全州139宗矿山、232处图斑得到系统治理。 传导责任压力,精准执纪问责形成震慑。统筹运用“两书一函”、集中约谈等多种方式,持续压紧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持问责与激励并举,三年来共处置涉及生态环境整治问题线索24件,立案审查调查9件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诫勉谈话17人,约谈提醒126人,对1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落实干部激励机制,对7名出现工作失误但后期表现良好的干部,实事求是做好容错免责工作,向州委推荐和建议提拔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9名,树立实干为要鲜明导向。 下一步,海北州纪委监委将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实践载体,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督,推动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指导意见》,持续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监督守护海北的绿水青山、金山银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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