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纪工委监工委、工委组织宣传统战部、巡察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组,于4月13日至14日对工委2019年第二轮常规巡察的2个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在检查整改情况时坚持对标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突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重点,着重查看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查看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三个清单”及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查看落实标本兼治、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查看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情况。通过检查反映出被巡察党组织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组织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积极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共制定整改措施39条,建章立制20项,整改工作初显成效。检查发现被巡察党组织也还存在理论学习无计划、不经常,效果不明显;管理制度不完善、长效机制未建立;整改台账资料不齐全,未形成完整工作专卷等问题。
监督检查组针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整改问题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现象,提出三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持续抓细抓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认真对照反馈问题,切实落实整改任务。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并做到举一反三,着力提升巡察整改质效。三要巩固整改成果。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巡察整改,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契机,持续抓整改、抓落实,建制度、立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不断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