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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做好“四则运算”巧解监督难题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7月8日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协同推进、形成管党治党工作合力,大通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监督执纪“四则运算”,有力破解了基层“两个责任”落实欠缺、监督力量薄弱分散、监督质效不高等现实难题,推动监督执纪实打实、硬碰硬、见成效。

  四责协同做加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定量履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落细,制定4个方面13条量化具体化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硬措施,切实让责任人“知田善种”。考核督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奖惩办法,对去年考核优秀的19个领导班子进行奖励。县委与63个乡镇和县直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引导乡镇、部门与下属村(社区)、基层场站所签订个性化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精准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桦林乡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进行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体推进做减法,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强化统筹协调,建立联合监督监察协调指导中心,组建2个综合联动工作组,实行“四统一”“三联合”管理模式,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乡镇纪委制度,实行一线工作法,盘活基层监督力量。加强督促指导,实行乡镇纪委工作例会、月总结、季汇报、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跟班跟案锻炼制度,提升乡镇纪委履职水平。加强联动协作,着力构建监督检查、派驻、巡察三方监督的大格局,提升监督活力。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30次,发现问题203条,办理问题线索24件,立案6件,派驻“探头”作用有效发挥;4个乡镇纪委协作片区共开展交叉监督4次,流动“办公”4次,联合办信办案2件,初核2件,乡镇纪委立案34件,基层监督释放出新能量。

  巡察监督做乘法,扩大监督震慑效应。配强巡察力量,调整补充巡察组人才库117名,组建3个常规巡察组、2个村(社区)巡察组,配备2名专职巡察组副组长,采取“抽调人员相对固定一年”模式配备巡察组成员,切实做到巡察干部选得优、配得强。认真推进县委第十二轮巡察,2个常规巡察组以“一托三”方式对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人防工作领域开展专项巡察;2个村(社区)巡察组以“一托九”方式对18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工作,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成立9个“回头看”组,对全县43个县直部门单位和20个乡镇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集中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190个,提出意见建议99条,以“再体检”“再发现”“再整改”推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落地。认真落实巡察发现问题“双反馈”、整改情况“双报告”“双公开”制度,向4家县委十一轮扶贫专项巡察单位反馈问题73条、立行立改15条,向6家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9条,并跟踪监督整改成效,确保全方位、立体化做实做细巡察整改。

  执纪审查做除法,深化精准执纪问责。把纪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大通县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件跟踪督办暂行办法》《大通县纪检监察机关实名检举控告办理暂行办法》《大通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案件卷宗装订移送暂行办法(试行)》,实现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受理19件实名检举控告,共处置问题线索105件,同比上升20.69%,立案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2人次,同比上升30.3%;公检法通报党员、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18批次48人;对今年以来受处分的5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检举控告精准度、办案实效、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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