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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监督职责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从1927年5月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委员会到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明确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并与纪委合署办公,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全面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一脉相承。

  定位清,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履好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两个责任”,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进行科学指引。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党章规定的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强调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针对职能泛化、职责发散等问题持续深化“三转”。党的十九大党章明确规定,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宪法、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我们党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越加深入的过程,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明确责任、强化担当,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过程。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推进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当前新形势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把守初心、担使命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党的初心和使命、我们的职责和定位,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是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提升专业本领,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并不是靠着豪言壮语去实现,而是要从做好本职工作开始,迈出坚实步伐。作为一名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持续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不仅工作期间要以身作则、谨言慎行,八小时之外也要一如既往、一以贯之,慎独慎微,注重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和本色。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强化学习,边学边干,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把握政策、法纪的能力,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把所学知识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逐步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海西州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董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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