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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推动驻在部门党组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上使实劲、用实招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3日
  
  2月22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召开2021年度第6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纪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措施。

  会上,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郭玉清对省纪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进行领学,特别对王建军书记的讲话和滕佳材书记的报告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党组讨论通过了《青海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的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作了总结讲话。参加会议的有院党组成员,非党组成员的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驻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省院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30人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学悟透全会精神,努力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全会精神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五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省“两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今年工作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安排部署上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会议通过的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6项实际举措为抓手,真正在全省检察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一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组书记要强化履职担当,定期主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对日常监督、处置决定等审核把关。适时组织下级党组和机关各部门述责述廉,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向党组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党组抓好管党治党,倒逼责任担当、助力责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形成党组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监督不放手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持续推动党组和纪检监察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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