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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旁听庭审
“零距离”感受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成果
——特约监察员受邀观摩省监委查处的严重违法案件庭审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5月31日上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王某某受贿、滥用职权上诉一案,省监委组织特约监察员旁听了案件庭审,切身感受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成果。

  整个庭审现场气氛严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案件事实、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全景呈现了一名受党和国家培养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从丢失初心、背离使命、步步沦陷,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清晰还原了上诉人突破“底线”、跨越“红线”的历程。

  通过此次“零距离、面对面”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警示广大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持续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感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庭审结束后,特约监察员纷纷表示,全程旁听案件庭审,真正感受到了法庭庄重、法律威严、司法公正;体会到了省监委对严重违法问题“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鲜明态度和依规依法、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再现了省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动实景,内心受到了极大触动。将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刻树牢廉洁自律意识,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为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履好职、尽好责。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省监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正规化的有效方法,是推动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的具体举措。下一步,省监委将继续坚持和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通过邀请特约监察员走进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业务培训、列席重要会议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履职平台,为特约监察员切实发挥“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作用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更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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