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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纪委监委明晰四项举措提升派驻监督能力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日
  
  近日,城东区纪委监委召开2020年度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全力部署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通过明晰四项举措,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派驻纪检监察组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

  制定“作战书”,明确职责定位。为切实发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会议传达学习了《城东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城东区纪委监委监督会商联动工作制度(试行)》,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治理能力的重要方式。通过制定《2020年城东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任务清单》,从三个方面列出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开展监督,强化重点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配合联动,形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合力,切实发挥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

  绘制“路线图”,强化监督责任。一环一环扣紧,一锤一锤敲实,强调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监督到位、执纪有力,让派驻纪检组既派得准、派得精,又驻得牢、驻得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建立日常监督常态化机制,推动监督从被动走向主动。年内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完成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工作。强化政治生态监督,重点加强对权力集中、问题较多、廉政风险较高的单位实行民主生活会全程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建立信访案件受理、处置工作台账,规范办案程序,提高问题线索办理质量。有序开展巡察工作,把巡察过程当做一次深入的调研,主动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以“厘清职责、明确任务、创新推动”为原则,巩固“派”的作用。

  增强“战斗力”,提高监督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履职尽责,制定《城东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实行跟班学习制度、“以案代培”制度等,保证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不断落实全面从严监督,全面从严执纪,全面从严问责,提升监督能力。派驻纪检干部既要忠诚履职,敢于查办案件,敢于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交锋,又要严于律己,知敬畏,守底线,不能“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严明“调度令”,形成监督合力。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指导意见,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区纪委监委积极与区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核定派驻机构编制数,落实工作人员,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置,选好配强干部,不断提升派驻机构人员水平和制度规范,全面落实派驻机构、人员、职责“三到位”。完善协作区办案制度,将派驻机构有机整合,将现有的4个派驻组划分成2个协调区,形成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提升办案质量,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排查等工作机制并督促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每半年定期汇报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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