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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0日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青海省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17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向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青海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紧盯中央巡视反馈的问题,对标对表,举一反三,从严从细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一)把握政治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抓整改。省委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动整改。中央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后,省委立即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之后召开全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扶贫系统干部座谈会,通报巡视反馈意见,全面动员部署问题整改和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发表后,省委第一时间组织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传达学习、全面领会精神。3月18日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不获全胜、决不收兵”重大要求的实施意见》,以实际行动和有力举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大要求。3月22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3月24日、25日,省委中心组成员扎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邀请国扶办领导进行脱贫攻坚专题讲座,深化对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谈认识、找问题、剖原因、明方向、定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跟进学习、跟进部署,以讲政治的高度见人见事见行动,推动巡视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抓整改。省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省委主要领导和常委牵头抓总、靠前指挥,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5名常委任副组长的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全省整改工作。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及时配强力量,明确整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问题整改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制定印发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中央专项巡视提出的四个方面12条意见,梳理细化为30个问题,研究制定104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地区和部门,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台账上墙、挂图作战,建立专题会议、日常调度、定期报告、联络沟通、督导检查等制度,及时对整改进度进行对账盘点。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市(州)县党委都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制定了整改方案,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根源抓整改。为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省委在年初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的基础上,作出了深入开展蹲点调研的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省委各常委对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省委《整改工作方案》,深入8个市(州)、28个县(市、区)、47个乡镇(街道)、56个村(社区),集中精力看实情、查问题、明举措、促整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通过深入调研,省委常委同志进一步掌握了基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矛盾,了解了贫困群众的期盼,找准了抓整改的路子和方法。认真贯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的通报》指出的四个方面18个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对号入座,有则整改,无则防范,制定措施,全力整改。

  (四)敢于动真碰硬,强化日常监督抓整改。省委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持续跟踪督办,增强整改的时效性和内生动力。省纪委机关会同省委组织部和省扶贫开发局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印发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成8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对8个市(州)和25家省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整改过程有无走过场等问题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2项、提出工作建议30条。各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结合当地实际选择2至3件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通过巡察监督或者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和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局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开展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促进了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省委整改办从严审核各地各单位的整改方案,先后两批次退回问题认领不全、举措不硬不实的方案44份。向9家牵头单位、4个市州党委发出督办通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立改快改。下发问题通报4期,编发整改工作简报4期。

  (五)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抓整改。坚持当下改和利长远相结合,对现在就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需要长期坚持解决的问题,从优化政策、完善制度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巡视整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针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全面加强制度创新,把巡视整改标本兼治作用落到实处。围绕整改工作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梳理相关制度规定,确定制度创新项目19个,目前13个已经成熟,近期将研究实施。

  二、聚焦反馈问题,推动巡视整改任务逐条逐项落实到位

  省委对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逐条逐项对照,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学习贯彻的实效性方面。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2019年省委和州厅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至少每两个月传达学习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形成制度,长期坚持。订购下发《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2.7万册,供各地学习使用。同时,省委中心组邀请国扶办领导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题讲座。海南州、果洛州、海北州党委就未在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向省委作出了深刻检查,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健全了州县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度化、常态化。

  (二)贯彻精准扶贫方略方面。召开全省扶贫局长会议,对加强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和问题整改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家庭情况摸底排查,严格执行低保标准,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解决“一兜了之”的问题。玛沁县修订完善《易地搬迁房屋后续管理办法》,对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安全有保障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杜绝大包大揽现象再次发生。乐都区王佛寺村与3户贫困户签订了环境整治垃圾运输协议,租用贫困户农用车清运垃圾,预计户年均增收3000元。

  (三)推动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发展破题方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制定《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一优两高”战略的若干措施》,探寻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共赢举措。完善土地使用措施,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项目用地问题。经与国家生态环境部协调,在“西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保护专题研修班”课程设置中,将生态扶贫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树牢党政领导干部“做好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是扶贫”的理念。

  (四)产业扶贫支撑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制定引进和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优惠政策,年底前力争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具有带贫益贫能力的专业合作社。持续支持发展牦牛、青稞、光伏、民族手工艺、乡村旅游五大特色产业,做好品牌培育和推广,直接或间接辐射带动2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增收脱贫。

  (五)脱贫攻坚责任传导方面。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与8个市州、17个省级行业部门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攻坚重点,压实攻坚责任。按照“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的要求,制定《调整八个市州脱贫攻坚考核权重方案》,在2018年度全省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中把各市州“脱贫攻坚”考核指标权重由3~4%上调到12%,分值居各项考核指标之首。对县的脱贫攻坚考核权重继续按照70%执行,高于全国水平。

  (六)激发内生动力方面。聚焦深度贫困,按照“三个新增”的要求,持续加大资金、项目、举措的倾斜力度,继续将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70%、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的80%统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在此基础上,督促各地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指导各地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一步拓宽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渠道。安排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较2018年增长30%;争取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较2018年增长21.8%;建立市(州)县级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将对口援青资金的80%用于脱贫攻坚,多渠道解决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制定印发2019年《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指导意见》和《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1万人以上;扶持20家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招聘会88场,提供1.47万个就业岗位。同时,积极改进帮扶方式,提高了2019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七)抓党建促脱贫方面。全面启动“组织体系建设年”行动,围绕“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全面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和村级换届“回头看”,先后制定出台《关于稳步推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有关事项的通知》《“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万名村组织后备干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驻村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驻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建强基层组织推动脱贫攻坚作出具体安排。起草《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村集体经济公益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着力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扶贫领域执纪监督方面。及时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上下联动推进省州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体化整改。严查快结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将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培训列入2019年培训内容,拟于6月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九)克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按照“政策落实年”和“基层减负年”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级制定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青海省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关于促进政策落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十条措施》,实现严格督导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以减负实际成效促进政策落实。

  (十)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方面。甘德县排查出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问题2起,相关的甘德县民族寄宿制小学和民族寄宿制中学已将涉及的资金追回,并上缴国库。天峻县将扶贫贷款用于非扶贫领域,已经制定置换方案,拟用四年时间将违规资金置换,到2021年完成所有资金置换。尖扎县挤占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资金的问题,县纪委已对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对局党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项目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追回项目资金并已经全额上缴国库。同德县将扶贫贷款用于非扶贫项目。县发改局于2019年2月26日退回县扶贫局账户,用于扶贫领域项目建设。同仁县扶贫产业园资金闲置的问题,2017年1月县委免去原县扶贫开发局局长职务并对其进行岗位调整。2018年10月,黄南州纪委监委对2名分管副县长开展谈话提醒,对4名县扶贫开发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诫勉谈话。目前,同仁县扶贫产业园流转土地1750亩种植药材,投入300万元购置药材加工设备。下一步拟将投入500万元购置汽车维修设备,开展汽车维修加工项目。

  (十一)统筹研究整改工作方面。把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2019年度考核目标,压实各级党委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各地区对扶贫领域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举一反三,抓紧整改。

  (十二)增强贫困户脱贫主体意识方面。省扶贫局拟定《关于扶贫扶志行动的实施意见》,坚持多措并举,增强贫困户参与脱贫的主体意识。海西州各县(市)通过推进产业园建设、举办劳务就业对接会、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吸纳贫困户就业等方式让贫困户积极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黄南州灵活运用土地流转、吸纳务工、转移就业等方式让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扶贫项目,持续增加收入。海东市和海北、海南、玉树、果洛州各县(区)正在对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和短板进行调研。

  (十三)历次督查检查问题整改方面。关于财政资金拨付慢的问题,省财政厅着力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加快了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同时,财政部门将督促指导行业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大项目前期力度,切实解决扶贫资金支出慢的问题。关于危房改造中贫困户举债的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了全省农牧民危房底数的摸排工作,进一步加大危旧房改造政策宣传,严格控制贫困户建房面积、大力推广低成本维修加固,通过建设公租房或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坚决防止困难群众因建房举债和返贫问题发生。同时按照先保基本后改善的原则预留接口待稳定脱贫后再进行扩建。关于不按规定招投标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局、省政务服务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必须招标的扶贫项目,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严禁以拆分项目、化整为零等规避招标。同时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监督平台,对省、市(州)发展改革和扶贫部门,开放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监督平台端口,从源头上进行监管,做到项目应招必招,程序合法。尖扎县2016年实施配套道路工程中存在未招先建问题,对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原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向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对项目手续及时进行了补充完善。

  (十四)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方面。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的通报》指出的四个方面18个问题,已经制定补充整改方案,进行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针对贫困识别退出不够精准的问题,全省开展了贫困人口数据比对核查清理,加强动态调整,提高识别和退出精准度。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设计不完善,执行存在偏差的问题,全省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大巡查,进一步排查解决政策执行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产业扶贫因地制宜不够,缺乏利益联结机制,作用不充分的问题,开展了全省扶贫产业项目大调研活动,对各类扶贫产业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效益的对策。针对行业部门政策不够精准的问题,召开17次行业扶贫项目对接会,厘清了问题短板,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行业部门扶贫任务。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艰巨的问题,开展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调研摸底,摸清了底数和存在的困难,为下一步明确投入方向,打赢攻坚战提供了依据。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推动脱贫攻坚全面提质增效

  目前,我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3月18日,王建军同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对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提出严格要求。省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引领和促进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和第一议题,推动基层学习贯彻,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学习流于形式、学用“两张皮”等问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持目标标准,保持脱贫攻坚焦点不散、靶心不变。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坚决克服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的倾向,全面梳理行业扶贫目标任务指标,取消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搭车”任务和超出扶贫标准的指标,坚决防止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之间产生“悬崖效应”,坚决防止政策性收入过高产生的地方政府负担过重和“等靠要”问题,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精力聚焦到消除绝对贫困问题的靶心上。

  (三)集聚资源要素,坚决打好深度贫困地区攻坚战。按照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逐一研究细化实化攻坚举措,政策、资金、项目安排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大产业就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培育扶持带贫益贫新型经营主体,推进五大特色主导产业,为稳定脱贫攻坚长期可持续发展创造基本条件。

  (四)持续抓好整改,坚决克服“过关”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把巡视整改不断引向深入。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一项一项推进,改不到位坚决返工,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盯住不放,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强基础、固根本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作风建设,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对强化脱贫攻坚中的作风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中央巡视反馈指出,脱贫攻坚中的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和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扶贫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1-8482393;邮政信箱西宁市七一路346号前三楼339室;电子邮箱sxswtzgb@163.com。
中共青海省委

  201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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