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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纪委监委“三强化”,督促整治以庆祝为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见实效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4月8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对各地区开展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工作情况加强监督的电话通知稿》文件要求及省、市纪委相关安排部署,坚决防止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遏制社会不良风气,树立正确导向,近日,循化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确保整治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督促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建立专项工作监督机制,成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协助,各职能部门参与行动的联动机制,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职能单位党委(党组)清醒认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深刻认识做好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督促推动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坚决防止专项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通过下发专项督查通知和工作提醒函的方式,督促县市场监管、文体旅游、工信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市场流通领域、各商贸流通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全面排查和监管,坚决制止和查处借庆祝名义进行商业炒作和营销,违法违规制售纪念币纪念章纪念品、销售“特供”“专供”产品等行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监督推动各党委(党组)坚决防范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专项工作部署要求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督查1轮次,下发工作提醒函3份,尚未发现存在以庆祝名义进行商业谋利活动行为。

  强化执纪问责,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与纠治“四风”行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专责职能,督促全县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坚决防范以庆祝为名进行各类献礼活动,坚决纠治庆祝活动过程中的“四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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