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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加强信息宣传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软实力”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6日
  
  今年以来,为积极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促进信息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格尔木市纪委监委着眼现实需求,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着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提质增效。

  高度重视,提升宣传质效。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常委会上强调,宣传部门必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以及市委的工作部署,按照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宣传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为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市纪委监委从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制定下发了《市纪委监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试行)》,对全年信息任务、计分方式以及考核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压紧压实信息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信息报送的效率和质量。

  创新方式,拓展宣传渠道。

  紧跟多媒体时代步伐,用好格尔木日报、“昆仑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率,增强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发布各类信息简报66篇,其中省级媒体采用7篇 、州级媒体采用7篇、市级媒体采用20篇;昆仑清风公众号还推出“纪检监察干部讲解《监察官法》”栏目,用通俗易懂的言语宣传《监察官法》,截至目前,已完成录制并播发8期节目。通过多渠道、大篇幅宣传,让崇廉倡廉、以廉为荣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定期通报,强化考核问责。

  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考核奖惩,定期汇总信息报送和被采用情况,每年综合排序并进行通报公布,把信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不按时报送信息的部门、不撰写信息的干部,视情节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报送信息严重失实以及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的,视情节予以通报;被上级部门和媒体报刊、杂志、电视台、网络采用的作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激发每名干部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不仅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推进器’,我们将继续围绕主责主业,积极探索好方法,深入挖掘纪检监察新闻点,用心用情讲好纪检监察故事,不断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格尔木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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